本报讯 (记者王阳 穆奕)昨天10时20分,在北京市女子监狱的大门前,39岁的周梅一把抱住了自己的妹妹———因为与他人结伙贪污本单位15万元公款,周梅在这扇铁门内度过了14年。昨天,作为国家鼓励服刑人员努力改造的一个特殊奖励,她和其他56名表现较好的女犯人(服刑人员)获得了市一中院的减刑或假释。
脱下囚服后,周梅穿上了一件紫红色的大衣,看上去喜气洋洋。据介绍,14年前,周梅是一国家单位的会计。25岁的她和男朋友一起将单位15万元公款贪污。事发后,她被判处无期,男友被判处了死刑。进入监狱后的周梅“攒了很多积极改造的分”,所以获得假释。
据北京市女子监狱腾满副监狱长介绍,除了同周梅一样的8名女服刑人员获得了最高奖励———假释外,还有49名积极改造的女服刑人员分别获得了幅度不等的减刑。“最多的一个人,一下子就减了1年3个月。”
“我们相信,你们已经成为了一个善良的好人。”昨天,一中院刑一庭庭长郑卫阳对这些获得减刑假释的人员发表了自己的感言。据他介绍,周梅等人回家后,还需尽快到司法所等机构报到,并在这些机构的监管下继续改造自己,直到规定的假释考验期满为止。
据悉,自1999年成立以来,市女子监狱已经连续6年对女服刑人员给予了“3·8节假释”的特殊奖励,一共有143人从中获益。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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