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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刑事案件呈4大走势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居高不下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9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报告了2004年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情况: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危害国家安全、伪造货币、走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毒品和贪污、贿赂犯罪的二审、死刑复核等案件400件。
此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审结刑事一审案件644248件,判处罪犯767951人,较上年分别上升1.5%和2.8%。
就报告中的这组数字,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分析说,审判结果显示,2004年刑事犯罪案件状况呈现4大走势: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比例居高不下。去年,全国法院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爆炸、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228174件,判处罪犯298574人。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仍比较严重。与之相应的是报告中说“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走私、危害金融管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13955件,判处罪犯18220人。”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呈上升势头。报告写道“依法严惩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渎职等案件24184件(含旧存),上升5.21%,判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罪犯772人,其中省部级6人,地厅级98人。”
——未成年人犯罪仍较突出。全国法院去年依法审判未成年人犯罪,判处未成年人罪犯70086人,上升19.1%,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适用缓刑17387人。
这组数字使最高人民法院确定2005年审判工作重点时,明确表示要坚持“严打”,依法严惩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