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慧博)“差一分钱、差一秒钟还款,都得为全部透支额付出利息”的信用卡透支消费还款“行规”,已被建设银行打破。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建行公布了的最新规定,贷记卡用户在规定日期内还透支消费款时,如果还款数额大于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数额,且欠款在10元(或1美元)以内的,同样可以享受免息待遇。
据了解,按照建行原来的规定,建行贷记卡用户在透支消费后规定的时间内全额还款是可以享受免息待遇的(这段时间也称为免息还款期)。
但如果在规定的最后还款日没有全额还清透支消费款的,即便只差一分钱,则从透支消费款账单生成当天起,全部消费款都得按每天万分之五的利率计收利息。
这里面分两种情况:还款数额小于规定的最低还款额(通常是10%)时,持卡人除了为要全部透支消费款付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外,还要付滞纳金,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持卡人已还款额)×5%;还款数额大于最低还款额但小于全额透支款时,持卡人须为全额透支款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此时银行不收滞纳金。
而按照建行新的规定,第一种情况仍然按原规定收费,第二种情况下,只要还款数额与全额透支款的差额在10元或1美元之内的,视同全额还款,不再计收利息。
据了解,目前银行普遍不详细提醒计息方式,许多持卡人对如何计算免息不是很清楚。
据媒体报道,今年2月,工商银行贷记卡用户某先生透支消费后,在免息期内少还了0.24元,结果却付出853元的利息,利息是所欠金额的3554倍。一时间,信用卡透支还款谨防“陷阱”的呼声响彻京城。
记者发现
工行、中行等依然沿用原规定
记者昨天了解到,目前除了建行,包括工行、中行等其他银行目前仍然普遍规定“全额还款”,即持卡人在免息还款期内必须全额还清透支消费款,才能享受到免息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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