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红) 昨日,记者获悉,省委省政府日前下文,今年起,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确保各项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要分期分批地安排好干部职工的年休假,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休假,并鼓励、支持其他同志休假。
据了解,2003年,由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对省直机关公务员进行了体格检查,2003年和2004年各进行一次。2003年,该中心根据公务员长时间伏案工作的特点,在常规体检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对颈、腰椎的检查,结果发现多数公务员都不同程度患有颈、腰椎病,发病率高达32%,居首位;其次为脂肪肝,发病率为18%,患恶性肿瘤的26例。2004年的体检,从统计汇总结果来看,亚健康人数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其中脂肪肝、前列腺增生、丙肝等尤为突出,肿瘤患者也增加到40多例。
该中心主任王长钦分析,公务员的健康状况堪忧,这与国家机关公务员的工作任务重、加班加点多、长期伏案工作、生活习惯单一、日常活动量小等密不可分。
据省人事厅办公室主任夏继水介绍,我省1991年和2000年都下发了安排干部职工年休假的通知,但由于种种原因,这方面的规定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为此,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此次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职工年休假制度。这是为了增强其医疗保健意识,对可能发生的疾病早发现、早治疗,达到防治结合,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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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91年下发的《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职工休假和恢复离休干部健康休养制度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年休假时间为: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5年的,每年休假10天(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下同);参加工作满1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不享受休假待遇。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当年假期当年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
■安排职工休假,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职工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
■凡享受寒、暑假待遇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不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年休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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