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一教师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刑两年,法律界人士提出异议:量刑较轻
昨天,当记者刚提到以前的班主任老师刘东(化名)的名字时,庄河市某小学的5名女生立刻脸色发白,浑身发抖,眼中满是惊恐的神情。
46岁的刘东玷污了老师这个高尚的职业:从2003年9月起的半年时间里,他利用各种机会,多次对5名十二三岁的女生进行猥亵。
昨日,法院驳回刘东的上诉,维持原判:刘东犯猥亵儿童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回忆禽兽恶行,女孩们惊恐不已
“刘老师总是找机会摸我,没人的时候,他就摸得更厉害了,把我弄得很疼……”12岁女生小芳对记者说。
“从2003年9月起,刘老师突然变了!”5名女生回忆说,“无论是看电影、做间操、吃午饭还是指导我们学习,他只要有机会就会凑到我们身边来。天热的时候,他就会摸我们的后背,说要帮我们擦汗。天冷的时候,他就让我们帮他焐手,接下来,就在我们身上动手动脚……”回忆起刘东的恶行,这5名十二三岁的女孩,脸上写满了惊恐。
揭露禽兽恶行,家长们愤怒报案
据警方调查核实,在刘东任教的班级里,他猥亵了5名女生。
5名女孩中,13岁的小丽和她的妈妈王某,是最早揭露刘东罪行的人。
一次,学校集体看电影,坐在小丽身旁的刘东,一直在小丽的身上摸来摸去,小丽感觉羞愧难当,给妈妈王某打了电话。王某很快赶到了学校,并找到了与自己有同样遭遇的另外两名学生家长,考虑再三后,他们在第二天报案了。当时是2004年4月16日,刘东已经猥亵学生半年多了。
“禽兽教师”自首,被判刑两年
知道自己罪行败露后,刘东于4月19日向警方自首。在警方的审讯中,刘东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04年8月,庄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东利用教师身份,猥亵未成年女学生,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依法予以处罚……刘东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应依法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刘东有期徒刑两年。”
刘东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昨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律师观点:“禽兽教师”量刑较轻
昨日,记者就“禽兽教师”一案采访了大连源德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他说,猥亵罪与强奸罪的量刑完全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第237条的有关规定,单纯的猥亵妇女罪,量刑均在5年以下,如果有暴力、胁迫、聚众猥亵等情节,量刑适当加重。《刑法》中还特别提到,如果对未成年人进行猥亵,应依法从重处罚。
具体到本案,这位律师认为,罪犯虽然有自首情节,但他对未成年人犯罪,且时间长达半年,应适当从重处罚。这位律师表示,法院如此判决,一定有他们的依据。“但我个人认为,本案的量刑确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判处这个罪犯4年左右的刑期更为合适一些”。
特派大连记者 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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