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新闻中心记者]:
请问李局长,从国资委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您刚才也说了,是党和国家对您的一种信任。我们也注意到,最近大大小小的煤矿事故,您都是事必躬亲到达现场。有这么一种说法,说中国的安全生产不好管,对谁都是一个严峻的挑战,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谢谢。
[李毅中]:
谢谢你对我的关心。我在国资委从事的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作,这项工作极具挑战性、极具探索性,还有点风险性。安监工作是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这项工作更具挑战性,更具探索性,更具风险性。当然,安全工作不是一个单一的因素,对企业来说,它是一个综合管理的反映,对国家来说,是国家管理经济工作和社会进步的一个综合的反映,它有很多深层次的背景。在我们总局的位置上,在现有的体制、机制下,我们要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推动“五要素”的到位,用我们的实际工作,使事故得到有效的遏制,使安全形势能够逐步好转。
过去有个网友问我,说你的工作是“成功败与过”,也不尽如此,只要我们工作做好了,伤亡能够降下来,使每个家庭能够多一点欢乐、少一点忧愁,使整个社会能够增加一点安定和谐,我们做安监工作的无怨无悔。
[《明镜》周刊]:
您刚才提到矿工如果发现不安全行为的时候,有做出申诉的权力,您也谈到了地方监管的问题。但是,实际上中国这一整套系统并没有起很大的作用,现在是安全形势越来越糟糕。我想问,中国是否能真正的实现独立的安全监管机构,同时在这种独立的安全监管框架下能不能充分发挥工会的权利?
[李毅中]:
感谢您对我们安全工作的关心。您说得对,存在这种情况。比如最近发生的五起矿难,非常典型。就拿山西发生的这两次矿难来说,都是矿主无视国法、无视监管、无视人命,违法组织矿工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矿井下工作,导致了矿难。发生这种矿难,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监管不扎实、执法不严格。据我所知,山西朔州事故以后,地方公安部门立即对矿主和相关的负责人等4人进行了拘捕,当时一人在逃,现在也归案了。我相信政府会依法严惩肇事者,因为在《刑法》第134、135条中都写得非常明确。这次总局升格,就是加强政府对于安全监管的权威性的重大措施。总局是国务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的职能部门,我们将依法对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履行了安全监管责任进行监察。当然,我们执法还要靠相关部门的支持,联合执法。
[李毅中]:
至于您谈到的工会的问题,在国有企业,这个问题解决得比较好。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其他企业,比如私营煤矿、乡镇煤矿,确实工会组织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工人的某些合法权益也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这正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之一。
[中国日报社记者]:
第一个问题,请问赵局长,陕西陈家山煤矿事故的调查进展情况如何?我今年1月份去过陈家山煤矿,当时有人讲,地下还有几十具尸体没有挖出来,请问这个情况是否属实?第二个问题,请问李局长,最近有报道说山西实行了严格的许可证制度,700多家煤矿中只有400多家在经营,这种情况是否会影响到我们国家的宏观经济?谢谢。
[赵铁锤]:
2004年11月28号,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了一起特别重大的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以后,经过多方面的抢险救援,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到目前为止,整个工作还在进一步的进行。抢险救灾进行的情况受阻的主要原因是井下瓦斯太大,而且有着火的现象发生。
至于当前的工作进展情况,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向井下注水,到今年3月份,我们已经注水48万立方,把整个火区全部灭掉。
第二,协助陕西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抢险救灾,包括排水灭火的方案,来继续抢救井下遇难矿工。这项工作陕西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而且近期已经采取很多措施,整个抢险救灾工作在有条不紊的进行。所以,抢险救灾工作受阻的情况是属实的,但是我们和陕西省有决心、有信心在认真贯彻执行抢险救灾方案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的加快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度和事故调查的进度。谢谢。
[李毅中]:
我回答第二个问题。发放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条例》进行的,它的目的是促进煤矿提升安全可靠度。当然,被证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只能关闭或者停产整顿。这类煤矿大多数是小煤矿,我给你介绍一组数据,我国国有重点煤矿778个,生产了全国57%的煤炭,1200多个其他国有一般煤矿生产了全国煤炭总量的15%。而其他小煤矿,生产了全国煤炭的28%。所以,关闭一些不安全的小煤矿,这是安全、以人为本的要求,它从总量上对煤炭的产量是有影响,但是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产量和安全出现了矛盾,当然是安全第一。为了解决好这个矛盾,我们把安全许可证申报的日期从1月13号延长半年,到7月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