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害,不到3岁的小女儿永远失去了母亲……警方侦破的结果让丈夫张海龙大吃一惊:原来凶手杀人是为了骗取高额的保险金。4月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张海龙表示:如果凶手投保时保险公司不失职,自己深爱的妻子就不会被害。他欲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妻子尸体半年后在山洞发现
去年6月4日,葫芦岛市绥中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范家乡愚公洞发现一具女尸。警方通过尸检和女尸身上的工作卡、存折卡,进行调查走访,确认死者就是半年前在沈阳失踪的张亚娟。
28岁的张亚娟中专毕业后一直在沈阳生活。2003年12月27日晚9时许,她从沈阳某商场下班后失踪。有目击者称:张亚娟从商场下夜班后,是被一个她认识的女人带走的。而据张海龙回忆:张亚娟失踪前,她有个葫芦岛的好朋友胡英爽多次给她打电话借钱,但张亚娟没有借。
警方侦查结果显示:胡英爽就是杀人凶手,还有两名同案犯———葫芦岛人薛士秋、丁士健。案件告破后,薛士秋、丁士健交代,并不认识张亚娟,都是为了钱才答应帮胡英爽杀人的;但胡英爽拒不交代杀人动机。
一张保险单揭开杀人动机
调查中,一张保险单揭开了胡英爽的杀人动机。2003年12月23日,胡英爽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葫芦岛分公司以张亚娟之名,花1742元钱购买了“平安鸿鑫”保险,同时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额为10万元。保险公司业务员在没有核实投保人是否是张亚娟本人情况下,就与胡英爽签订了保险单。正是这份不应该签订的保单让胡英爽开始行动了。
胡英爽找来薛士秋、丁士健帮忙杀人,答应事成之后给钱。4天后,三人开车来到沈阳,把下夜班的张亚娟骗到车上勒死。在返回绥中的路上,他们把张亚娟尸体扔到了山洞里。
杀了张亚娟后,胡英爽到保险公司先说张亚娟病了要理赔,保险公司要求到医院看看张亚娟。胡英爽一看有病的理由不行,干脆又谎说张亚娟吃摇头丸死了。但胡英爽没有想到吃摇头丸死亡属于拒赔范围,便试图要回本金,也遭到拒绝。去年6月6日,胡英爽杀人骗取高额保险金的目的没有得逞,就落入法网。
今年2月1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胡英爽、薛士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丁士健因犯罪时未成年、是从犯,并且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院同时判决三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人张海龙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经济损失21万余元。
被害人家属质疑保险公司失职
失去妻子之后的张海龙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女儿常常问:“妈妈去哪儿了?我想她,她怎么还不回来呀!”张海龙无法向天真的孩子说出真相。他想,如果没有保险公司的违规保险,妻子也就不能被杀。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的于立洋律师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履行《保险法》的规定,在没有审核投保人、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身份的情况下,就与胡英爽签订了一份“张亚娟”人身保险的保险单。保险公司的失职与张亚娟的被害有直接关系,是张亚娟被害的必要条件之一,所以,应该承担张海龙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时,《保险法》明确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在与胡英爽签订合同时,没有调查张亚娟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也没有履行被保险人张亚娟书面同意的手续,这些行为不符合《保险法》要求。
于立洋律师说,张海龙告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赔偿金额的多少应该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决定。本报记者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