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国务院为治理高房价连推的两个“国八条”是“打霹雳”的话,此次七部委联手出台的房产新政完全可称作是“下大雨”———对房产炒家来说是融化暴利的洪水,对深受高房价之害的平头百姓是久旱后的甘霖。
可以看出,七部委的这套“组合拳”招招猛击高房价要害,合作是最大的亮点。
3月26日国务院推出的宏观的“老国八条”更多起威慑作用,4月28日细化的“新国八条”是具体的硬措施,而此次七部委的“组合拳”则是部委对应“新国八条”制定的具体、实质性的配套文件——部委跨出合作遏止高房价的步伐,笔者认为,这种合作姿态比内容更有意义,因为畸高的房价正是公共部门间缺乏合作与协调的碎片化结果。
与合作相对应的是竞争,显然,市场导向的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效率导向的行政改革,已经在我们的公共部门间塑造出一个“竞争政府”模式——以“部门政绩”和“管理效率”为核心,各部门存在着以“自我为中心”的竞争关系。
显然,这种部门间的竞争关系一旦溢出公共利益的底线,就很容易迷途于“部门私益”,引发公益的断裂。
因为缺乏合作,部门间互相产生的问题堆积成山。当每一个部门都只注重把它自身放在首位的时候,往往会让其他的部门来承担缺乏协调而带来的成本,高房价因素中的银行房贷转按揭,国土部门对土地的软约束,都给其他部门带来了成本。因为缺乏合作,容易形成冲突,不同公共部门之间由于目标的不同常会造成尖锐的冲突,在房地产市场,银行和财政部门、国土部门和建设部门的冲突是明显的。因为缺乏合作,回应公共需要就会非常迟钝,正如行政学者所言,当单独的公共服务部门认为它完全可以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而无须其他部门配合时,恰恰就是忽略了真正的需要,这在部门回应社会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的需要上清晰地表现出来。
税务部门严格税收征管,对买房就转手的征收高税;国土部门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建设部门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有效供应———可以看到,在“居者有其屋”这个问题上,公共部门表现出了公共利益导向的合作,以合作清理“高房价碎片”。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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