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保护”的理由
有人认为,《郑州晚报》已经成为“河南形象的代言人”,这是传媒品性和功能的丧失。但我认为,地方传媒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有着深刻的原因。
撰稿/尹海涛
《郑州晚报》在2004年10月份将“谁在妖魔化河南”的话题在媒体上公开讨论,起因是“河南毒面粉”事件。2004年10月,湖北部分媒体报道发现河南大程面粉公司生产的“豫花”牌面粉增白剂超标14倍,“豫花”牌面粉有毒的新闻迅速传遍全国。《郑州晚报》随即派出四路记者,对此事件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豫花’增白剂超标说”其实是个简单的错误:最初报道的媒体将每公斤0.06克的标准误以为是每公斤0.006克所致。
我作为《郑州晚报》特别报道部的记者,全程参与了此事调查,对所谓“妖魔化河南”这个话题的感受更为深刻。
2月20日下午,在温州打工的河南青年李学生为救在铁路上玩耍的孩子,不幸牺牲。《郑州晚报》迅速组织了详尽报道。到3月底,深圳警方“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字样的横幅,引起了广泛争议。《郑州晚报》在多方调查后,刊发稿件《深圳警方悬挂“歧视河南条幅”引发争议晚报八问深圳警方》,以涉事方的姿态,追问和质疑深圳警方的做法,将这一事件推到了传媒的风口浪尖之上。
必须正视的是,“妖魔化河南”现象,使河南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对河南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相当时期内,一些传媒津津乐道于炒作河南的负面新闻,有一种说法认为,这样的舆论多是一种社会情绪压抑下的表征和宣泄。这个论点基于这样的事实:由于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政策束缚,传媒自身对于本地负面新闻的报道一直处于受压抑的状态,“敢怒而不敢言”的心理极度不满则逼迫传媒需要寻求发泄的渠道,表现传媒力量的有力方式便是转移视角,把批判的目光转向外省,不幸的是,河南屡屡成为相对集中的“靶子”。这其中,戴着“有色眼镜”和偏见的媒体错位意识也偶尔出现,由此给河南带来的伤害则是不言自明。
在承受了多年的“压力之后”,河南人的抗争和自醒意识开始强烈起来。从近期在全国引起反响的新闻事件中,可以发现的一个现象是,此轮夹杂着“河南形象”的讨论不再以河南人的被批判和无助为主题,而是以洗清“冤屈”、改变形象为主导,这种努力是自上而下,从官方到民间的。从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局面来看,地方传媒和政府力量的介入痕迹首次凸显明朗。
“豫花面粉湖北蒙冤全调查”在出笼之前,我们所有的关注点仅仅是它的新闻价值和传播效应,而到了“李学生事件”以及“深圳警方悬挂歧视性条幅”的报道中,报道的价值核心已经转变成“为河南形象代言”。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转变并不是官方的意志,而是地方传媒的一种自觉。
在李学生事件的策划和操作前期,设想是把河南的好人好事推介出去,让长期蒙在河南头上的负面效应淡化一些,但是随着事件的进展,报社领导和编辑部的这个意识愈发强烈起来,并开始有意识从这一角度来思考和组织报道。有人评价说,经过这些事件后,《郑州晚报》已经成为“河南形象的代言人”,认为这是传媒品性和功能的丧失,但我认为,地方传媒变得带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有着深刻的原因。
今年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10个部委对《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提案》进行现场办理。这种规格,在全国两会历史上前所未有。这个提案,就是由河南方面牵头,由中部6省43名政协委员联合提交的。为此,今年全国两会之前,他们还在郑州黄河迎宾馆聚首,就提案内容达成了共识。
河南要发展,中部要崛起,必须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树立良好的形象。改善和提升河南形象成了当地媒体的责任,把一个真实的、发展中的河南展示给全国公众,客观、全面、公正、真实地报道河南在改革开放中取得的成就、河南人民的优秀品质,让全国人民真正了解河南,让世界真正了解河南,这是在特定时期下,河南媒体应该做的也必须做到的。
作为河南媒体的一名从业人员,我认为,这种责任是地方传媒应该具有的“地方保护主义”的体现。(作者为《郑州晚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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