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提审嫌疑人时,律师在场,全程录音、录像。而这三项措施是海淀公安分局为保护嫌疑人合法权益、防止刑讯逼供等恶性事件发生,于5月13日在全国率先启动的“三项侦查讯问试验项目”所采取的。昨天,记者走进神秘的海淀公安分局看守所,对这一具有重大司法意义的试验项目进行了采访。
审讯现场:嫌疑人坦然面对警察
昨天下午3时,嫌疑人王某被带进审讯室时,神情憔悴,非常拘谨。
有些忐忑不安的王某坐好后,发现对面还坐着一位文质彬彬的女士。警察向王某介绍,她的身份是律师,并拿出了一份《讯问方式征询意见表》,告知王某拥有的权利。“为保护你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你可以选择以下四种讯问方式中的任何一种。一、免费为你提供在场律师;二、对审讯过程进行全程录音;三、对审讯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四、审讯员单独对自己进行审讯,不需要上述方式。”警察说,将来在审判时,你有权要求律师作证或使用录音、录像进行证明。
听完告知后,王某选择了律师在场的方式。身为高校教师的王某交代,今年1月31日在上地一饭馆,他用茶壶将一女子的头部砸伤。王某承认打人,但否认故意伤害。
审讯结束后,警察又出示了一份《律师在场工作记录表》,被审讯人王某核对无误后签上了自己的姓名,律师和警察随后也在表上签字。被带出审讯室时,王某不住地向律师表示感谢。
各方反应:嫌疑人有律师在心里踏实
审讯完后,表情已很自然的嫌疑人王某表示,对警方提供的讯问方式先是很意外,“完全没想到”。他觉得这是我国司法制度进步的重要体现,他之所以选择律师在场,是因为觉得这样心里踏实:“我一直都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没想到警方能提供这样好的讯问方式,选择有律师在场也是对自己负责,这样我可以坦然面对问话,相信法律最终能还我清白。”
警察不会增加审讯难度
针对记者“有律师在场,会不会不适应”的问题,已经做了10年预审工作的此案预审民警张东昌觉得没什么不适应:“该怎么问,还怎么问。”“那会不会增加审问难度?”“应该不会,一切都按正常程序审就可以了。”不过分局预审大队二队陈队长也坦承,与市局预审处目前使用的隔离讯问(审讯室用玻璃墙将民警、嫌疑人隔开)类似,这三种讯问方式某种程度会降低民警的心理威慑力,尤其是询问诸如多次“进宫”嫌疑人这样的特殊人员时。但是口供只是证据的一个方面,即使嫌疑人什么也不说,也可以根据其它证据来定罪。
律师审讯变得完全透明
虽然在整个讯问过程中除了做简单记录,不能有其他任何动作,但首次坐进预审室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陈蕊律师认为自己并非只是个“道具”,而是作用很大。
“我既不受雇于警方,也不受雇于嫌疑人,是一个完全中立的见证者。”陈蕊说,有律师在场或录音、录像,使原本因神秘而让人可以胡乱猜测的审讯变得完全透明。这既能很好保护嫌疑人的权利,让嫌疑人可以完全平等地与民警对话,也可以在嫌疑人无端翻供时给警方提供证据,有力地保护民警。这两方面的效力,可以有效体现审讯的公信力。作者: 张辅评 刘甲 通讯员 胡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