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9时,备受社会关注的兰州市原副市长杨在溪涉嫌受贿一案在甘肃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长达6个多小时。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杨在溪在2000年至2003年期间涉嫌受贿罪的八起事实,非法收受193万元人民币、9.3万美元、5万港币及价值14万余元的金条12根,共计约合人民币300万元。杨在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请求法庭从轻发落。法庭将择期宣判。
2004年11月26日,杨在溪受贿一案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2004年12月31日,杨在溪被批捕。2005年2月28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3月11日,本案退回补充侦查。3月29日补充侦查后,移送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庭审目击
花四万元买名表
庭审中,杨在溪在提到受贿款去向时说,他一辈子没戴过好表,到瑞士考察时,由于瑞士是名表故乡,所以在瑞士买一款正宗的劳力士肯定不会有假。所以花4万元买了一块。
口头禅“再三回忆”
为了表示悔罪,杨在溪在法庭上解释自己受贿问题时总是不断重复着五个字:我再三回忆,以示他所说的话是真实的。
法庭上官味十足
在法庭调查的时候,杨在溪似乎忘却了自己是一名犯罪嫌疑人,不断地用“我同意”、“我基本同意”等话语回答公诉人提出的指控观点,显得官味十足。说着说着,还将一支胳膊斜搭在椅背上,当即被审判长训诫:“请你坐正!”
犯罪自供
50万现钞办公室放了1年
2000年7月份的一天下午,兰州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贾××在兰州滨河路的一个茶屋中约见了杨在溪,请他支持该市场的拆迁补偿问题。随后杨召开市长办公会议,拆迁补偿顺利。
2000年年底的一天晚上,贾××再次约杨在一个茶屋包厢见面。临走时,贾××送了一个纸箱子,杨一个人提着纸箱子打的回家。第二天早上杨把纸箱子带到办公室,打开一看,一个塑料袋里面用报纸包着50万元人民币,他随手就把这些钱放在办公室卧室的柜子里。
一年以后,杨的一个朋友到办公室,她在青海搞油品生意,说能不能帮忙给她借点钱。杨当时还开玩笑说要付利息,刚好钱就放在柜子里,也没有用,就拿出来分两个袋子把钱借了。
5万受贿款被抢不敢报案
2004年“五一”过后,杨在一酒店请人吃饭,上车前,贾××送了一个装茶叶的绿色盒子。
杨上车后,打开茶叶盒子发现装的是钱,当时没有清点,一共是5沓,可能是5万元。可下车后,突然从身后跑过一个人,抢走盒子就跑了。
杨想到这种事说又不好说,也不敢报案,就只好自认倒霉。
庭审陈述
女儿出国留学花费90万
杨在溪在法庭上对受贿金的去向作了解释。
他说,母亲下岗后瘫痪在床,先后为母亲治病花费8万余元,母亲去世后料理丧事花费6万元,送女儿出国留学花费90余万元,房屋装修花费22万元,买礼品送人、招待朋友花费7万元,买劳力士手表花费4万元。
据悉,2003年4月至2004年6月,杨在溪的女儿在英国留学。经调查,以杨在溪女儿名义在各银行的存款为:交通银行7万余元,中国建设银行1.4万元,农村信用社7万余元,中国银行4000多美元和3.7万余元人民币。
据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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