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唐正芳)所有机关科级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但涉及重要机密和国家安全的职位,按照法律、法规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除外。这是近日制定出台的《南宁市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的规定。
据南宁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是在总结2001年以来南宁市实施竞争上岗工作经验、吸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对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范围和形式、资格条件、基本程序等内容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意见》指出,市、县、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机关、开发区管委会或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其科级领导职位出现人员空缺,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出职数限额需要进行人员调整或分流,按规定进行岗位轮换的,必须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竞争上岗。
竞争上岗一般在本机关内部实施,对某些专业性较强、本机关无合适人选的职位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本系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
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参加竞争上岗?据悉,机关内部人员应符合有关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且具有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工作者资格;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须符合规定的有关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且任职满一年以上;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或连续3年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大专以上学历;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最后,单位党委(党组)根据竞争者的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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