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4日电(记者宋振远)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前清后欠”,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一位山东籍包工头近日在北京工地上向记者讲述了一些拖欠内幕。他坦言,许多施工企业事实上将拖欠部分民工工资当成了一种“经营策略”。
这位包工头透露,目前市场上的施工单位有相当部分是挂靠大型建筑集团的中小型企业,挂靠的方式有多种,目的主要是利用大集团的品牌和资质,便于承揽工程。这些中小施工企业普遍流行“十一投入比”的行业潜规则,即自有资金只有100万元,即敢大包大揽地承接上千万元的工程。实际操作中,还要大于这个比例。
他形象地说:“施工企业是拿别人的钱去挣钱,这叫‘拾土块砸土块’!”自有资金少的施工企业,在做工程施工预算时,大都将拖欠部分民工工资列入“经营”,以降低成本。
这位包工头曾参与一家施工企业在山东承揽的工程,工程造价4000万元左右。他说,当时企业通过包工头雇用某山区县的民工500多人。企业内部掌握的工程施工预算书写明:按预期业主最终支付70%的工程款计算,民工工资支付比例按60%兑现。
不少施工企业对支付民工工资的策略是:第一步,每月只给基本生活费,一般200元以下,有的企业甚至不发生活费,只供应饭菜;第二步,工程进度超过80%后,如果民工要求支付工资,企业即兑付一小部分,并给予一些承诺和安抚,糊弄着工程完工;第三步,工程完工后,民工索要剩余的大部分工资,多数企业的对策是要就给点,要得紧即多给,要得松即少给。总的原则即“能拖一天是一天”,方法就像“捉迷藏”,常用的借口是“业主的钱还没来”。
“多数民工很好打发,只要不断地给点工资,并把责任推到业主身上,他们就能理解,甚至感激,并满怀希望地等待。”
曾有四川民工朱某等21位民工在武汉做工半年,有个包工头拿到28万多元工程款后躲回老家襄樊,欠民工2.9万元工资一直不予支付。朱某等人举债讨要,三下襄樊均未果,只得两手空空回家过年。
这位包工头坦言,一些包工企业将拖欠民工工资当作“经营策略”,根子还在于建设单位常常把拖欠工程款作为“投资策略”。目前一个项目的工程款实际兑付率只有50%至70%,这使得施工环节利润率一般只有2%,逼迫一些施工企业或包工头寻找借口压低、拖欠或逃避支付民工工资,这是建筑行业劳资矛盾最突出的源头因素。
这位包工头表示,真诚盼望政府能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当前应把清理民工欠薪的重点放在源头上,即清理工程款的拖欠,从三角债的第一环解扣。但尽管有关部门已加大工程款清欠力度,由于拖欠工程款的要么是政府或部门项目,要么是各地税收大户的项目,这就像“自己揭自己的疮疤”,很容易走形式。当务之急是尽快形成行业清欠的管理流程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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