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佘详林“杀妻”冤案11年
曾接受湖北省专案组隔离审查,死前致电妻子称压力很大
本报讯(记者 刘炳路 吴学军)昨日凌晨1点半,湖北京山县公安局110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潘余均被发现在武汉市黄陂区一墓地自缢身亡。昨日中午,潘余均的家属向记者证实这个消息,而黄陂区殡仪馆证实,潘的尸体是5月25日上午拉到殡仪馆的。
11年前,潘余均为京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他参与了佘祥林杀妻案专案组。亲属介绍,今年5月21日,潘被湖北省佘祥林案调查专案组带至黄陂区隔离审查,24日中午,他在给妻子张银兰的电话中称:“实在没办法,不想活了。”这成为他的临终遗言。
自杀前两度致电妻子
昨日,潘余均的多名亲友向记者证实,潘妻张银兰是在当日凌晨1点半接到京山县公安局有关领导的电话,称潘余均在武汉市黄陂区一处墓地自缢。据称,电话是从尸体发现的现场打来的。
据亲属介绍,5月21日,潘余均因为佘祥林案被湖北省纪委工作人员带走。对此,湖北省纪委办公厅一位人士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纪委确实在对佘祥林案涉案民警进行调查,但对潘余均的情况并不清楚。
5月24日中午,潘妻张银兰两次接到丈夫的电话,潘告诉妻子是偷跑出来的,压力很大,说对不起孩子对不起妻子想自杀,让妻子照顾好父母。
当日,张银兰按来电拨回得知是黄陂电话,将此事告知京山县公安局政委金士国,县公安局有关领导随即赶赴黄陂找人。
昨日,金士国本人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京山县110巡警大队值班室和办公室的民警也说,不能对潘的事发表意见。
当年专案组排名最末
家属介绍,潘余均今年42岁,身体一直很好,一子读高中,父母约八十来岁。一名好友说,潘最近“精神有所下降,像是有心事”。
佘祥林案卷宗多份材料显示,潘余均系案件经办民警。当年由京山县公安局成立的专案组名单中,潘排名最后。其他成员分别是任朝斌、何泽亮、毕超、曾忠、唐开斯、吴中华、李义忠,专案组组长由时任京山县公安局副局长韩友华担任(现任京山县法院副院长),刑警大队大队长卢定成为副组长(现任京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昨日,京山县公安局政治处一名警员证实,卢定成已很长时间没有在单位出现。另有消息证实,所有经办佘祥林案件的民警此前均被隔离调查,至今仍有部分人没有返回岗位。
《湖北日报》5月24日报道,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3日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主要负责人关于佘祥林案件调查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佘祥林案件的发生教训十分深刻,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
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工作人员介绍,因案情复杂,佘祥林专案调查可能仍要持续一段时间。
【编者按】佘详林于4月14日被判无罪,国家赔偿申请工作也在展开。但从潘余均自杀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佘详林案仍未完结,其中是否还有人们不知道的实情?
·当年审办湖北杀妻冤案的责任人全部被停职
当时审办佘祥林冤案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涉案人员现已被停职,由荆门市政法委牵头,公、检、法部门抽调出的工作组正对他们进行审查……[全文]
·“佘祥林杀妻冤案”追踪 当年办案部分人员名单
姓名 |
韩友华 |
卢定成 |
何泽亮 |
任朝兵 |
陈涛 |
当年职务 |
京山县公安局原副局长 佘祥林案专案组组长 |
京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 佘祥林案专案组副组长 |
京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大队长 |
京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指导员 |
当时是起诉科长 |
现在去向 |
现京山县法院副院长 |
现京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
四年前患肝癌病故 |
现在公安局任职 |
现不可查休 |
|
程林 |
曾忠 |
吴运江 |
朱源瑛 |
潘余均 |
当年职务 |
当时是一般干警 |
当时是一般干警 |
公安局预审科原科长 |
当时是佘案的审判长 |
京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
现在去向 |
现任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
现任刑侦大队指导员 |
现无法打听到此人下落 |
现退休 |
死亡 |
|
·佘祥林冤案责任人应受追究
面对迟到的正义,人们在为佘祥林终还清白感到欣慰的同时,强烈要求上级机关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对铸成这一重大冤案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依法惩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者,以维护法律的正义和尊严……[全文]
·佘祥林错案善后处理 当年制造冤案的人都应回避
“等到有关紧要的事情做完后,我们将对当年承办佘祥林冤案的京山县法院有关责任人进行处分。”4日,京山县法院副院长韩友华表示……[全文]
·佘祥林案暴露错案责任追究漏洞
只要任何一个机关切实负起责任,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都不会造成错案。正因为这些机关均不负责,部分机关还对上访者进行打击,从而造成无辜公民被冤枉,其相关人员被迫害。这些机关的责任人员都应该受到追究……[全文] |
网友观点1:体谅潘余均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5年05月26日09时14分 IP地址:222.134.163.★ 体谅一下这位警察的心情吧。案件没破的时候要承担多大的压力。案件最后又是这么个结果,作为一个正常的人,压力恐怕真的是难以承受,只能以死解脱了。其实形成当时的错案,作为警察个人当然要承担其责任,但机制的作用和影响应当说更大,社会舆论的作用和影响更大。现在骂警察办错案最凶的人当初一定也是骂警察破不了案最凶的人。对于错案,要追究当时办案责任人的责任,但也要更深刻的反思机制的问题和舆论那种一边倒的声音。毕竟,偏激的舆论会害人,会害别人,也会害自己,而且终究会害自己。 [我来说两句]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5年05月26日08时27分 IP地址:211.140.149.★ 目前因工作压力,导致30%以上的民警有心理障碍,是和平时期最危险、最具挑战的职业之一。他的自杀是警界的悲哀,值的同情。那时的案件不可能有什么隐情,就无非是一般的杀人案件嘛!只不过是民警太过于想破案,工作失职而以!难道其他工作的人就不会失职吗?这是工作性质及当时破案体制所无法避免的。 [我来说两句]
网友观点2:潘余均死的没有意义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5年05月26日09时03分 IP地址:221.233.35.★ 你临死前两次给爱妻致电诉衷肠,你一定是个有情义的人; 你身为湖北京山县公安局110巡警大队副大队长,你是一个小有所为的人。 然而,一次习惯的刑供,或者一场有预谋的陷害,为你的不归埋下了伏笔。你走向了死亡,你的幸福的家庭走向了残缺。 但你的死又有何价值呢?无非是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记者刨根问底的信息,奸人栽脏的的借口,高层研究后的搪塞。 你以为死后就可以得到安息啦?你是因公殉职,还是畏罪而亡? [我来说两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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