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全省免征农业税工作会议上获悉,省政府日前正式下发通知,规定从今年起全面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税,全省农民将减负增收29.1亿元。再加上今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大型农机具补贴等,全省7300万农民实际直接得到实惠57亿元。
全额补助县乡减少的财政收入
省政府通知指出,对县乡因免征农业税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和省财政全额给予补助,其中,由省级负担的转移支付与中央转移支付同时下达,各地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以县为单位,确定村组干部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在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单列村级经费,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计算到乡,落实到村。
建立新型农村五保户供养体制
以往五保户供养经费由村级经费解决,而随着农业税的取消,村级经费也失去来源,如何解决全省34万五保人员的供养?
该通知指出,我省将建立“财政补贴、民政办理、五保受益”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体制。五保户供养经费在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单列,实行审批到县、控制到乡、落实到人(户),从而彻底解决五保户供养问题。
乡财政所由县级垂直管理
免征农业税后,如何推进各项配套改革?该通知规定,将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换,合理精简机构和人员,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危房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两免一补”的覆盖范围。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对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小的乡镇,试行由县统一管理其财政收入的办法;对免征农业税后一般预算收入在300万元以下的乡镇,在保持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资金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全面推行“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方式。全省实行乡镇财政所垂直到县级管理。
建立农民负担监管机制
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农村税费改革综合信息系统和重大应急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开展对面向农民乱收费行为的督导检查,严查违反农民负担政策的行为。
通知要求暂不清收农民以往欠缴的税费,暂不出台“一事一议”筹资办法。严格涉农收费管理,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规范涉农经营性收费,防止以经营性服务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记者 孟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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