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最经典的幽默小段子 掌握第一手军事情报
搜狐新闻,告诉你正在发生什么。 点击进入>>>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达说,“执法机关的监督,首重教育和预防,其次才是处罚。因此,处罚不应该成为贯彻法律实施的常态。而非现场执法,应当说是颠倒了预防违法行为和处罚违法行为之间的主次关系。重处罚、轻预防的执法方式,可能会使得司机因为害怕那双暗中监视的眼睛而遵守交通法规,但如果没有发自内心的守法意识,一旦那双监视的眼睛不存在的时候,就可能肆无忌惮地违法。这可能就是警察社会和法治社会的区别。所以,我认为非现场执法不可取,是一种饮鸩止渴的执法方式,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培养公民的自觉守法意识,不利于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针对以上观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莫纪宏教授指出,问题的关键在于,交管部门没尽到告知的义务。
变性美女进行胸部整形
栓在电话亭上的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