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郭爱娣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连生重点督办的关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议案,得到市建委的回复。在市建委向市人大汇报办理情况的座谈会上,市建委主任刘永富表示,为防止市民谎报收入申请经济适用房,市建委今年将与税务部门核查购房者收入。
此外,鉴于本市在施项目到明年剩余规模不足100万平方米,他们将在通州、亦庄等东南部筹建地块储备。
■关于购房对象
与税务部门核查个税
“目前,本市有部分开跑车的经济适用房住户。”刘永富说,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个人购房资质问题,市建委将对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增加3项审核措施。
目前,市建委已经与市地税局达成初步协议,将通过核查购房者完税凭证的方法来确定其购房资质,以免市民谎报收入。
此外,鉴于街道对市民居住生活比较了解,市建委正在酝酿把审核监督的权力下放给街道。同时,市建委还将扩大公示范围,对查实的虚假申报家庭进行曝光。
■关于销售房价
每平方米均价4000元
刘永富说,目前社会上反映最多的问题就是经济适用房户型过大。对此,市建委决定严格控制户型标准。
根据本市人均住房水平,今后经济适用房项目原则上以8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为主,单套总价款不超过32万元,即均价控制在约4000元/平方米。
为做好这项工作,市规划委也将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宅设计标准》进行审批管理。
■关于建设规模
未来5年需千万平方米
市建委主任刘永富在情况汇报会上说,通过对经济适用房2006年至2010年的需求分析得出,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及各区危改、文保动迁居民共需要经济适用房1110万平方米。
其中,各区危改、文保动迁居民需400万平方米。据各区政府统计,因旧城文保、危改、城中村改造、解危排险、奥运场馆建设、拆除城市临建以及市政道路建设等,本市动迁居民10万户,如其中50%购房,约需经济适用房400万平方米。
考虑到二手房与新建中低价商品房的替代作用,本市在2006年至2010年期间的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将控制在1000万平方米,其中2008年前控制在800万平方米。
■关于选址原则
圈定轨道交通附近
“我们预计在施项目到明年剩余规模不足100万平方米,后继供应能力严重不足。”刘永富说,目前经济适用房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因为项目拆迁难度加大,建造成本上涨,导致建设单位缺乏积极性,影响建设进度。
刘永富表示,目前,市建委正会同市规划委、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及各区政府,落实了300公顷到500公顷的经济适用住房储备地块,以保证“十一五”期间经济适用住房稳定供应。
此外,市建委圈定了新的经济适用房选址方向,主要在城市的南部和东南部。通州、亦庄等新城将适度确定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选址的原则有两个:一是轨道交通附近,二是拆迁工程少。
■关于房屋供应
用二手房作为补充
刘永富说,为保证经济适用住房优先向危改、文保区等动迁居民销售,市建委不断加强与各区动迁居民的对接工作,但在实施过程中还是出现了项目建设进度和居民动迁时间不匹配的问题。
“比如动迁居民最需要的是现房,而经济适用房往往是期房,所以,居民要住上经济适用房至少要等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刘永富补充说,经济适用房项目位置偏远,难以满足居民的区域要求。
为此,市建委将筹建一定数量的安置用房,将以二手房、廉租房和低价商品房作为“空当期”的补充和替代力量。此外,经济适用房建成后,因文保、危改动迁的市民将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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