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反扒志愿者没有执法权,不能使用警具警械,不能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执勤时必须有正式民警负责。而现实是,他们在违法使用警械甚至使用暴力,南京的事例虽然极端,但绝不是个别现象。反扒志愿者应多参与宣传,少参与执法活动。
张女士:执法人员只能是执法机构派出,不能乱了套。我记得以前春运期间在火车站曾有一副标语:“对于车匪路霸任何人可置之于死地!”威慑作用是蛮大,但毕竟荒唐得要命,看了只有苦笑摇头。现在看看,民间反扒队不是在干同样的事吗?我宁愿看到反扒队员参与义务维持公共场所秩序,提醒市民防扒这样的公益活动。
时先生:反扒是“公共事业”吗?环境保护、慈善事业一类才是。反扒是专政机关的执法行为,是通过暴力手段来行使职权,行使人必须要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资质才行,比如说手铐一类的警械,私人持有就是非法的。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什么警械都没有,反扒工作又如何开展?所以,提倡民间反扒本身就与执法自相矛盾。
钱先生:在理想情况下,我是希望不要有反扒队的,因为反扒毕竟是一项有风险性的工作。但是在目前情况下,他们毕竟具有一定的服务主动性,他们的存在对小偷泛滥的社会环境能够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当然我同时支持对公安部门进行问责,并形成一定的舆论环境,促使警队改革,提高工作效率,以建立起高效、迅捷的反应机制。反扒队存在,在其中只能是一种过渡作用。
转自搜狐
搜狗(www.sogou.com)搜索:“民间”,共找到
9,380,238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