淹没城市历史文化
1994年10月,湖北荆州地区、沙市市和江陵县被撤销,设立荆沙市。沿用千年的荆州之名一朝被废,引发众多争议。许多专家提出,地名具有社会公共历史文化产品属性,蕴含了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一旦更改,历史事件、典故、文化就有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被淹没。1996年,国家恢复了被改掉两年的“荆州”之名。
增加社会管理成本
城市一旦更名,各单位名称、铭牌、印章都要更换,各种证件也要重新制作。不仅如此,全国交通通讯中的相关航站、台站名称都要随之更改,全国各地出版的涉及该地名称的地图也要修改重印。这些必然增加一大笔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成本,造成社会资源浪费。
给人们交流交往带来不便
我国有些地名的更名,既未在更改前广泛征求意见,又未在更改后及时公之于众,这就给人们的交流交往带来诸多不便:走亲访友时找不着人,邮寄信件时错投误投或不能及时投递等现象屡见不鲜。
一些法律界人士由此认为,盲目更改地名侵犯了公众使用地名的公共权益。他们建议,更名与否应由人民自己决定,至少也要以听证形式公开征求各方意见。
造成地名之争
近年来,城市之间的“争名大战”不时上演。将旅游业定为支柱产业的四川省稻城县和云南省中甸县就曾争相宣布,自己才是英国作家笔下的香格里拉,最终云南中甸县获准更名为香格里拉县。此后,湖南新晃、贵州赫章、贵州水城等地又为争夺“夜郎”之名进行了激烈竞争,并做了大量准备工作,至今这场争论尚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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