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认为该公司开水阀门造成“水灾”,佰家否认与房主接洽的业务员为公司员工
来电显示:黄女士向本报热线63190000投诉:她把一套房屋的钥匙交给佰家公司的一名业务员委托其出售。由于对方的原因导致房子漏水,佰家公司为逃避责任,把所有责任全部推到业务员身上。
房主:水阀门被打开淹了好几家
黄女士说,她在网上发消息打算出售丰台区鹏润家园的一套房子。一名叫高丹的女孩与她联系,名片上显示高丹是北京佰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业务员。高丹表示,她愿意帮黄女士卖房提取佣金。
4月16日,黄女士与高丹达成协议后,就把房子钥匙交给她。交钥匙前,黄女士仔细检查了一遍,并亲自关上了水龙头的总阀门。但两天后,黄女士接到鹏润家园物业的电话:她的房子漏水了,给楼下的3楼和4楼都造成了损失。
事后黄女士查明,是卫生间水管爆裂引起的“水灾”,而水管爆裂的直接原因是水龙头总阀门被打开了。黄女士说,现在她已赔偿楼下住户7000多元,尚不包括对楼下住户地板浸泡的费用和她自己的损失。她认为:“损失是由佰家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应该由佰家公司承担。”
业务员:部门主管曾检查房屋
记者随后与佰家业务员高丹联系。高丹说,她的确与黄女士有委托销售房屋的口头协议,但她是代表的佰家公司。
高丹说,她去年毕业,今年3月5日应聘到佰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工作,黄女士的房子是她接的第一个单。4月16日她拿到钥匙后,根据公司规定,第二天她带着部门主管刘希华到现场看房子。
因为代为出售房子要给房屋估价,所以刘希华对房子进行了仔细地检查。4月18日,黄女士打电话给她说出事后,她立即把情况向刘希华作了报告。4月19日,她到公司上班时,被刘希华要求回家休假。
佰家:高丹不是我公司员工
4月23日下午4时许,佰家房地产经纪公司一负责人贾先生说,高丹不是他们公司员工。几个小时后,贾先生又在电话里告诉记者,高丹以前是他们单位的员工,但很久之前就离职了。至于“很久”是多久,贾先生没有说。
高丹口中的部门主管刘希华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高丹不是他们公司员工,自己以前根本不认识她,当然就没有收过钥匙。刘希华说,高丹是以出售房屋的名义找到佰家公司的,他以为高丹是房主,所以才和她去看房。“我没有碰过水龙头阀门。”刘希华说。
高丹:他们用开除我来逃避责任
针对佰家公司贾先生和刘希华的说法,高丹认为,这是佰家公司为了逃避赔偿责任而编出的谎话。
“假如我真不是公司员工,我完全可以把小灵通关了,黄女士也不可能找到我。”高丹说,“出事的当天,刘希华就对我说,‘这事儿你别管了,拖着就是’。他叫我把小灵通关了,让房主黄女士找不到我,这样房主就没办法了。
但我觉得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一直没这样做。“高丹说,虽然她应聘到公司后没有签订用人合同,但她有佰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名片和公司看房的确认书,很多同事也都认识她,她是公司的员工不可否认。“阀门不是我打开的,责任不在我。”高丹认为,佰家公司不应该以开除员工来逃避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 蒋彦鑫 张太凌
北京佰家房地产公司被指用拳头强收房租
租户以“合同违约和人身伤害”告上法庭,佰家认为只是“互相推拉了几下”
来电显示:在某杂志社供职的黄先生向63190000反映:他通过佰家房地产公司租房后,因室内设备故障对方迟迟不解决,他拒绝继续交纳下一季度房租,却遭到佰家员工的人身攻击。
协议签定前承诺维修
黄开堂说,去年12月22日,他通过北京佰家房地产中介公司一业务员租住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的一套房子。双方约定月租金2000元。
协议书签定前,黄查看房屋内部的生活设施时,发现部分是坏的,不能正常使用,其中包括热水器不能使用、马桶不能正常冲水等,于是要求对方维修。佰家公司承诺尽快派人上门修理好。
当天,黄开堂交了3个月的房租费(到2005年3月22日止)6000元和财产押金2000元,于25日入住。黄先生称,他入住后,佰家公司始终未履行维修义务,导致他和朋友不能洗澡,冬天无法使用热水以及冲马桶都要用水盆接水冲洗等问题,生活非常不方便。他曾数次给佰家公司打电话,请求对方修理设备,但对方却始终不理睬。
拒交房租引发人身冲突
黄先生称,2005年1月,他通知佰家公司,如果春节前依然不维修设备,将拒绝交纳下一季度的房租。3月4日,佰家公司业务经理常林和一男性员工上门收取房租遭拒后,要把黄开堂赶出家门,黄拒绝,佰家员工突然动手拖黄出门,在旁边的常林一边骂,一边揪着黄的头发往外推,两人还朝黄的头部和腰部重击数拳。后来黄报警,警方赶到现场。
黄开堂说,他在解放军第466医院治病,花去数千元。3月10日,常林和几名佰家员工再次上门收取房租,当时黄不在,只有一个朋友在家。佰家员工把房屋钥匙和电卡拿走,强制换掉门锁,将他的朋友撵出家门。3月11日,黄向佰家交纳了下季度的房租6000元拿回钥匙,但佰家公司并未开具票据。对方还说,黄延迟了房租的交付,要收取滞纳金。4月10日,佰家公司再次换掉了房屋的门锁,至今黄未能在房屋内居住。
佰家认为冲突并不严重
据当时佰家经纪公司负责此事的员工沈丽丽(现已辞职)表示,当时她不在北京,所以对具体修设备的事情不清楚。3月4日,佰家公司按照原定合同,向黄收取下季度的房租,遭到拒绝后,佰家公司员工的确与黄发生了人身冲突。她认为,因为公司晚修设备在先,所以虽然黄延迟17天交房租,但公司并未收他的违约金。而常林则表示,公司在收了6000元房租后,再没有人去过黄的住所,因为他们签订的合同尚未到期。黄所说的换掉门锁一事是没有根据的。佰家公司负责处理此事的经理常林说,他们公司没有接到黄开堂关于要求维修来电。
警惕租赁合同成黑中介骗钱道具
记者调查房屋中介骗钱手段,中消协律师提醒市民注意免责条款
前言
上周四,一市民向本报投诉佰家中介公司涉嫌用拳头强收房租。消息见报后,本报热线接到了数十起读者关于房屋中介的投诉。在这些被投诉的中介公司中,不少是手续合法,规模较大的正规公司,令人不禁要问: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跟房屋中介打交道,总会遇到麻烦?应该怎么避免?
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提醒市民,租赁房屋签订合同时请尽量使用规范文本,并警惕免责条款。市建委提醒大家,对于规模小、投诉多的中介,一定要提高警惕;而房屋租赁价格明显低于当地普通水平的,消费者也要留神。此外,合同不规范极易引来后患,所以消费者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一定要对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都完全看清楚。
案例1 口头协议失效被扣违约金
去年12月,通过一家中介公司,卢小姐入租中国音乐学院对面安翔路上的丝竹园小区。
当时,双方约定承租期为两个月。签订合同时,经纪公司职员说,按照公司规定,合同上最短的承租时间是一年,不允许只租两个月。但假如房客租满两个月后,可以随时到公司办理退房手续,不扣取任何费用。
今年2月底,卢小姐前往公司办理退房手续。中介公司却提出,卢小姐需支付欠下的300多元电话费,以及提前退房属于合同违约,要罚两个月的违约金,卢小姐与业务人员的口头协商的两月退房属无效协议。
提醒: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自己所能想到的条款都落实在书面上,杜绝口头协议形式。对协议书中的一些关键条款,有疑问或者含义不清时,请勿轻信中介人员口头承诺。如果需要补充一些条款,一定要落实在文字上,并请其在上面加盖公司公章,以免发生争议时,公司全部推给个人。
案例2 不用电话宽带却被迫埋单
去年7月,王先生与一房地产经纪公司签约,租下了位于西城区车公庄北里1号楼的一套住房。房屋到期时间是今年4月12日。
入住后,王先生要求对方把电话和ADSL都停了,自己不需要使用。经纪公司表示,即日起就可以停。但今年4月,王先生退房时,对方开具的扣款单上,却被扣下了入住以来每个月的电话月租费和宽带费。同时,因为电话久日未去交款,号码已经注销,经纪公司还要求王先生另交200多元的电话初装费。
提醒:在入住前,详细检查承租房子的所有家具和设备,尽量等所有问题解决后再入住。在合同中,要详细填写物业验收单,注明屋内各种设施的品名、品牌、数量、新旧程度等等,由业主和中介公司业务员共同签名确认后,并加盖公章,以防物品的毁损、丢失。
同时,尽量在备注条款中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物品发生毁损或争执,应明确责任方的义务。
案例3 退款协议隐藏“陷阱”
刘先生想在北城租房,中介公司向他承诺一个月之内找到所需房屋,但须先交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如果一个月之内找不到房,押金如数退还。刘先生与其签订租房委托书时,忽视了委托书里有一条很隐蔽的规定:客户如与房主取得任何联系,即视为中介结束,押金归公司所有。
第二天,刘先生与中介公司一职员去看房。过程中,该职员让刘先生与房主交换了联系方式。刘先生最后决定不租时,中介公司表示,只要和房东交换了联系方式,就算中介结束,押金可以不退。而当刘先生跟房东联系时,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了。
提醒:此案例中的刘先生,所看的房子也许未必是中介公司的房子,而联系的房东可能根本就不存在。客户交纳“看房费”后,看房路上其他业务员打来电话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让该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等你去退押金时,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
案例4 退房近一年押金无着落
因签合同时没有填写煤气与水的表数,来自福建的林先生去年7月30日退房后,至今没有拿回押金。租赁方称,原因是客户退房后,就联系不上了。
去年1月30日,林先生与一家中介公司签了一份半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签合同时,我们没有填煤气与水的表数。”
林先生说,退房时,中介公司要求他提供居住期间缴纳的煤气费及水费的单据,“他们说,没有那些就无法退房,因为不知道要扣我多少钱。”
“我们一般在客户退房后最迟3个月就会退还押金。”该中介公司负责人赵女士说,出现这个特例的原因是林先生退房后,公司就联系不上他了。她认为可能是林先生换号了。但林先生很肯定地说,他的电话号码一直都没有变,公司也没有联系过他。
提醒:按协议约定提出退回押金的合理要求时,先拿回押金再交证据,(如合同文本)。必要的时候,事先准备好复印件。
本组稿采写:本报记者蒋彦鑫 林文龙
许多租客说,与房屋中介打交道的过程就像走钢丝,稍不留神,就会掉进各种陷阱中。漫画/叶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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