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东京高等法院23日下午就中国劳工刘连仁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东京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刘连仁被强掳到日本当劳工的历史事实,但驳回原告所有诉求。原告和日本律师团对判决结果不服,表示将立即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判决极其不公当天下午,东京高等法院101法庭座无虚席,许多关心这起诉讼案的日本友人前来旁听,期待审判长能够作出公正判决。14时30分许,面无表情的审判长西田美昭宣读判决书,撤销一审判决结果,驳回原告的所有诉求,一审和二审的诉求费用全部由原告负担。话音刚落,旁听的日本友人大声质问审判长:“你还有没有人性,真是可耻到了极点!”“判决反映了日本认可其军国主义历史,”美联社援引刘连仁之子刘焕新的话说,“我代表4万名劳工表示抗议。”再遭“时效壁垒”日本时事通讯社援引审判长西田美昭的话说:“由于20年诉讼时效已过,要求赔偿的权利也结束了。没有特别理由作例外处理。”“时效壁垒”一直是劳工诉讼面临的最大障碍,先前日本多家法院均以此为由拒绝提供赔偿救济。在迄今惟一一起二审获胜的广岛劳工诉讼案中,日本广岛高等法院去年7月9日判决认为,考虑到劳工的处境,“援引时效法案侵犯了(劳工)的权利……严重违反了法律公正原则。”而日本政府则在上诉阶段辩称,自己对刘连仁的处境毫不知情,并且也“没有义务保护刘先生”。漫漫求偿路整个二战期间,日本从中国、朝鲜、韩国以及其侵略战争的其他受害国和地区强掳了数万名劳工,他们大多被送往煤矿和码头充当苦力。在许多主持正义的日本人的大力支持下,曾被侵华日军强掳到北海道的刘连仁于1996年3月走上索赔路。但是,这一诉讼案拖了5年多的时间。2000年9月2日,他因胃癌去世,享年87岁。按照他的遗愿,刘连仁的家人继续进行诉讼。2001年7月12日,东京地方法庭判决日本政府赔偿刘连仁2000万日元,成为中国二战受害者对日索赔诉讼的分水岭。此前的一系列诉讼基本上都以失败告终。之后的判决,日本法院开始逐步正视侵略事实,并判定企业及国家承担责任。在2001年7月的判决后,日本政府不服,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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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刘连仁”,共找到相关网页约9,110篇。祖籍中国山东的刘连仁1944年被侵华日军强掳到日本北海道煤矿充当苦役。目睹同伴一个个惨死在日本军国主义者的非人虐待下,刘连仁1945年5月逃出了矿山,在冬季严寒的北海道山林中度过了长达13年的逃亡生活,甚至不知道日本投降的消息。1958年,刘连仁被当地人发现后终于回到了祖国。(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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