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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请问在哪里可以了解到市建委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王银成:了解信息有几个渠道,一个是市建委有建设信息网,另外我们还专门有一个建设市场报,同时我们建委为了宣传我们的职能包括我们的一些重要的信息,定期还要做一些宣传册,另外我们建委的行政机关的办公所在地有触摸屏和显示滚动屏来向外发布有关信息,同时我们还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将我们的工作情况向社会加以公布。
主持人:通过这些途径我们可以查到这些信息。我们继续看网友的问题。这个问题也是比较尖锐的。
网友:很多小区签定合同的时候是一个面积,到实际交房的时候总会多出几个平方米,而且都是建筑平方米,都在法律规定的3%之内,这是巧合还是猫腻,建委管不管?
程建华:是这样的,我刚才讲的,如果我们都是现房销售这些问题都没有了,大量都是期房预售。开发企业做了示意图的广告,最后出来的效果不一样。你是期房,当时不知道实际面积是多少,是预测,等到竣工以后再实测,理想状态是两个面积是一样的。还有一种情况是不一样,就允许有正负的3%,如果在这个范围内就据实结算,如果超过3%,我们要加倍来赔偿的,甚至可以说不付款,超过部分就不加钱了,所以对购房人来讲是有利的,但是在实际购房中大家愿意买房,在签定协议的时候,开发商说你就要接受开发商合同约定的条款,如果按照政府规定的格式化的文本是保护了双方的利益。
张兴野:这一部分我补充一点,最后交房款的时候,还可以到相关的单位对房屋面积进行实测,所以对消费者来讲,权益并没有受到过多的侵害。
网友:现在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认证存在很大漏洞,有不少人伪造资料,如果不解决势必会造成社会不公,现将实行的新公示制度也不能解决,望政府出高招,务必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按照审批表的先后顺序在网上发号。
秦海翔:网友提出这个问题很好,也出了很好的主意。对于资质任何的问题是从01年的5月份开始的,根据国务院的规定要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的制度,我们在北京房地产交易中心设立了专门的办理审核的窗口来做这个工作,在这几年的过程中,我们也感觉到在当前市民的个人的信用制度没有建立的情况下,如何去审核购房人的收入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在这个情况下,我们也是研究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说我们对登记申请人全部用危机管理,可以识别购房人的身份,避免是重复购房的问题,比如说你第一次申请了,购买了经济适用房,还想申请,就会在微机上显示,你已经购房了,不能再购第二套了,这就避免了重复购买的问题。我们根据国务院的规定,从去年1月份开始对购房人进行了公示制度,把他购房的情况,购房人的姓名和购房标准等各个方面进行公示,如果有举报我们可以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查处,这样对严格购房的资格审核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再一个我们下一步考虑一下,现在也正在研究,想采取几个方面的措施来加强这项工作,一个是对于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我们现在还是想把经济适用房和旧城区的危房旧房改造,文物保护和城中村改造和奥运重点工程的建设结合起来,因为大量的中低收入的购房户集中在危房旧房区,如果这一部分拆迁居民希望购买经济适用房我们应该优先满足他们的需求,这样对经济适用房能够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要起到一定的效果。另外我们要严格购房人的审核监督的措施,对于社会公开出售这一部分我们还是要采取一些措施来加强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的审核,比如我们现在正在探讨,可以用购房人提供完税证明的方式来作为咱们申请购房的辅助条件,另外我们还想把公示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可以通过新闻媒介各个方面把申请购房人的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果有举报或者是有虚假申报的情况,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这也是相应的措施。另外我刚才也说到经济适用房最近一段时间确实是供需比较紧张,有些老百姓去现场排队,在这个情况下我们考虑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强对销售过程中的监管,主要的是在这几个环节作到公开、透明和公正。我用几句话来概括一下,我们下一步采取的措施是通过网上登记,让所有开盘的项目在网络上进行公开,需要购房的人可以在网络上进行登记和申请。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解决购房人的需求。在公开摇号的过程中,我们要聘请公证员进行现场公证,这是一个保障摇号的过程和登记的过程都是属于公开透明的,另外我们还想邀请一些社会的监督员进行社会监督。政府要对全过程进行监管,保障在购房的所有过程中公开、透明和公正,满足真正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需求,让他们买到经济适用房。网上登记、公开摇号,现场公证,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用这种方式来加强经济适用房的监督和管理。
主持人:我们继续来看网友的问题,因为时间不多了,尽可能多的问网友的问题。
网友:在工程建设中,工程虽已经过政府的质量监督,但在业主入住时发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地方,业主有义务验收吗?业主如果举报到底是按保修还是按工程不合格认定,依据是什么?
郑志勇:国务院的质量管理条例是这么规定的,对于工程建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参建的各方依据各自的义务对工程实体负责,四方共同参加组织验收,只有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政府的职责是什么呢?政府在前阶段,在招投标的时候,一方对它进行监管,在选择施工队伍的时候,对于没有施工资质,或者施工资质不具备条件的,或者近几年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的,不能才能项目投标,同时我们在开工之前办法施工许可证的时候,也要求对施工图纸进行严格审查,只有合格后才能进行建设。在开工之前施工单位要做完整的施工设计,对质量有特殊要求的要做专题片,要求由施工单位的总工程师签字后才能实施,我们才能发放施工许可证。这是我们在前阶段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