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信达前天表态之后,三公司也纷纷表示严肃整改、追究责任
本报记者吴慧发自北京
审计署审计报告中披露的一些问题引起了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度重视。继前天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表示将认真对照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不折不扣地进行整改,从严防范资产处置风险后,另三家资产管理公司昨天纷纷表示将严肃整改、追究责任。
昨日,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三家公司表示,将切实落实审计部门建议,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对查出的内部不规范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和有效处置不良资产的能力。
截至目前,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已对33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行政记大过1人,行政记过2人,行政警告10人,通报批评17人,辞退、解除劳动合同3人。下一步,该公司还将继续对审计查出的其他问题进行认真查实,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表示,已调整了财会、人事等部门总经理室成员,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对具体责任人给予行政开除、开除党籍处分;对公司劳资管理混乱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部门负责人给予撤销党内外职务的处分;对公司资金管理混乱、财务监督失职的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党内撤职处分;对其他一般责任人员,区别不同情况,通报批评10人(其中包括总公司4位总经理、副总经理)、诫勉谈话9人(其中包括总经理1人、经理级6人)、经济处罚27人。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总裁汪兴益表示,国家审计署对资产管理公司的审计结果是全面、客观、公正和及时的。审计对于推动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内部风险发生,促进资产管理公司稳健发展,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提升不良资产回收价值,都具有重大意义,也必将对我国金融业尤其是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6月28日,国家审计署在《关于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一些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在剥离和收购不良贷款过程中,审查把关不严,致使一些不符合剥离条件的贷款被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不仅造成相当一部分金融债权难以落实,而且由于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责任未予追究,掩盖了贷款过程中的一些违规问题和金融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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