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缘无故在里面呆了200天,真的怕了。”17岁的杭州萧山少年徐中伟低着头说。7月16日,记者一路摸索,在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吉山村一间祖传的老屋找到徐中伟。已是下午近4点时分,但徐中伟还在楼上睡午觉。
徐父告诉记者,自从6月27日,因抢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萧山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徐中伟无罪”后,徐一直在家“休息”。此前,他作为“抢劫疑犯”在看守所呆了整整200天。
三次提审 三个版本
徐中伟200天的狱中生涯,与2004年7月3日晚,在萧山城厢街道哨兵海鲜楼附近弄堂发生的一起劫案有关。案件中有一部手机和一部小灵通遭劫,价值952元。警方确信该案系5名少年所为,并很快确定了其中4人。剩下的一人,警方则根据涉案人员的供述,锁定了徐中伟。
“我被抓走是2004年12月9日下午,当时我正在螺丝厂上班,某派出所来了车,直接把我送到了萧山看守所。”半年多过去了,对被抓的一幕,徐中伟记忆犹新。他说,在被抓的当天,他就被剃了光头,穿上“黄马褂”后接受审讯。
“当天下午3点半,派出所的警官提审我,说你自己想想有没有做过坏事,然后告诉我在去年7月中旬那段时间发生了一起抢劫案,说我是参与者。”徐中伟开始回忆。
“我没有做过。”徐中伟说,当时自己非常坚决地告诉警官,但警官告诉他,有两个人指证他是参与者。“当时我根本就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听到说我被指有抢劫罪、盗窃罪,我向他们询问了两者的区别。”据徐中伟回忆,当天的审讯持续到下午5点,但徐本人始终坚持称自己没有做过。“太不老实。”扔下这句话,警官就离开了。
“当天下午7点,看守所的人集中在一起看电视,他们看我是新来的,问我是什么原因进来的。”据徐中伟透露,当晚看守所里的“前辈”指点,告诉他不能用“没做过就是没做过”这样的倔强态度对待警官。“他们告诉我,进来的人不可能没有做过坏事,即使你现在说没做,但有两个人指证你,没做也就是做了。而认罪态度不好,反而会加重处罚!”
第二天,派出所的警官第二次提审。想到前一天警官告诉他有两个人指证自己抢劫,徐中伟主动“编故事”:他在“7到8月间”某一天,曾和两个人在萧山抢劫。
“之后的半个多月,没有人来管我。”据徐中伟回忆,警官来录第三次口供是半个多月后的事情了。徐中伟透露,在这一次,警官曾明确告诉他,“都是萧山人,不会害你的。”然后,警官读了份材料,是其他作案人员回忆的7月份抢劫案的重要要素,包括抢劫案发生在何时、何地、怎么发生以及几个人参与等情况。“听完后我才知道我自己的第二份供述写错了,参与抢劫的共有5个人,但我只写了3个人。”徐中伟称,他随后根据警官告诉的案件发生的情况,写了第三份供述,这一份内容和其他参与者所说的比较一致。
有罪供述 无罪陈述
今年4月21日,徐中伟拿到起诉书,突然觉得事情很严重。而当他看到起诉书上写着的案发经过,尤其是抢劫时间明确指出为7月3日时,他跟管教说自己确实没有做过。
“抢劫案发生在7月3日,我和起诉书上提到的许益明、汤一卡是6月底刚刚在网上认识的,而另一名犯案人员‘光头’我根本不认识!”负责的管教建议他去找律师。
4月29日下午,徐中伟见到父母借钱为他请的律师郎白。第一次会面,17岁的徐中伟说,当时一下子觉得看到了希望。
“会见徐时,他一见到我就流下眼泪,第一句话就说‘我真的没有做过’,后坚称‘确确实实没有做过’、‘实事求是没有做过’。”郎白律师告诉记者,徐中伟第一次会见中重复说自己“没有做”的口气让他惊讶。会面后郎白开始看案卷,发现徐中伟的三份供述前后有诸多矛盾,而除了第一次为无罪供述,其余均为有罪供述,但在面对律师本人时,徐中伟又坚持“无罪陈述”。矛盾中,郎白试图寻找到2004年7月3日徐中伟不在抢劫现场的证据。
“我去了徐中伟曾经工作的地方,一个个体摩托车修理部,但老板说,徐中伟在6月底已离开;在徐中伟经常出入的游戏机房,工作人员表示没有记录;徐中伟平日玩得好的朋友,反映说徐中伟那段时间和他们在一起,但不能确定到7月3日这么精确的日子。”线索断了,因为证据太少,郎白很难从正面证明徐中伟无罪。
即便如此,5月10日当天上午开庭时,徐中伟当场喊冤,全盘翻供。当时,徐中伟老实巴交的父母都慌了,怕加重处罚,夫妻俩还在开庭后跑到了法官办公室,要求会见儿子,“劝他认罪”,但是会面并没有被批准。
下午继续开庭,郎白律师提出,徐中伟与同案犯的供认有矛盾,要求重新恢复法庭调查,让同案犯再一次确认徐中伟究竟有没有参与抢劫案。
“上午开庭时,被抓的3个同案疑犯中有2人确定徐中伟参与了,1人称徐中伟没有参与;到了下午,确定徐中伟参与的人有一个改口,称可以确定徐没有参与。”郎白律师回忆说。而徐中伟在采访中向记者透露,因为不甘心,他曾私下问其中一名案犯许某,另一名人究竟是谁。“其实这个人他们都知道是谁,因为做完之后他们还一起喝酒了,只是他们不愿意向警官交代。”
“我确实没有做,如果你们一定要判我有罪,有朝一日我从监狱里出来也一定要把这个案子翻过来!”徐中伟依旧清晰地记得自己5月10日的最后陈述。他也明白,假如判刑,这种认罪态度,对刑期很不利。但他说,还是决定放手一博,“即使坐牢,也让自己心里好受些”。
宣判无罪 安心在家
“2004年7月3日晚上10时许,被告人许某、汤某、‘光头’等人结伙,预谋实施抢劫……”6月27日开庭,杭州市萧山区法院宣读刑事判决书,徐中伟的名字迟迟没有提及,直到第六条,法官宣告“被告人徐中伟无罪。”
6月27日当天,徐中伟从看守所回家,一周之后萧山区另一个派出所通知他前往领取一张取保候审单。“我现在还在取保候审期,要4个月。”徐中伟叹了一口气说,他还在派出所看到取保候审的案由是盗窃。“洗刷了抢劫的罪名,怎么又来了一条盗窃?”据徐称,当时还因此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顶撞了几句。
不过,徐父在接受采访时表现得较为平和,他认为这段经历对孩子也有一些好处。经历过200天牢狱生涯的徐中伟,现在能安心呆在家里“休息”,而在之前徐中伟经常不着家门。“有时候村上的孩子来找他玩,他也不出门,只招呼同伴在自己家里坐一会。”徐父说。
不过也有弊端。譬如父亲想让徐中伟回到原先工作的螺丝厂,就比较困难。“村上的人肯定想,不做坏事怎么会进去。所以我现在不愿意上别人家玩,害怕少了东西什么的说不清楚;我也不想和村上的孩子一起,做错事情,他们家人会觉得是我带坏的。”徐中伟埋着头说。他同时表示,在这4个月里,自己哪也不想去。
当庭翻供 疑罪从无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负责宣传的唐伟利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未成年人宣告无罪,徐中伟是第一例,而最直接的原因在于“疑罪从无”原则的推行。
“有疑点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唐伟利主任介绍,徐中伟所作的供述前后矛盾,在细节问题上有诸多矛盾之处,例如参加抢劫的人数、具体抢劫到财物后如何处理等,他都和其他作案人员说得不一样。法院由此推断徐中伟的几次供述有“编故事”的成分。
此外,徐中伟当场翻供使法官在审查中特别仔细。“按照对未成年人的审判经验分析,未成年人只要供述,一般都不翻供。”徐中伟在明知“如果翻供,一旦查明,要从严处理”的情况下,翻供态度坚决,法院应更为慎重。
另根据被抓的另外3名作案人员的指控口供,其中两人确定其没有参加抢劫,在“力量对比”上胜出。
4个月后申请“国家赔偿”
“电视里沉冤昭雪,都敲锣告诉乡里的。我们怎么一点手续都没有的?”徐中伟抬头看了一眼父亲。他所说的电视剧是最近正热播的《大宋提刑官》。正因此,徐家一边感激无罪判决,一边也抱怨:“就这样放出来,什么说法也没有,孩子抬不了头。”
之前,杭州当地媒体在报道此事时提到“国家赔偿”,但徐中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想先平平静静地度过4个月,之后再提“国家赔偿”。“现在说什么都太早,至少要等4个月的取保候审期结束。”徐中伟说。
萧山区人民法院唐伟利告诉记者,今年7月上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问题联合发出通知,目前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更为明确。
“一般是按照时间来赔偿,苏浙沪生活水平相对高。”唐伟利说。而根据两院的通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宣判无罪,赔偿义务机关为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作者:□谢飞君 杭州萧山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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