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彭信琼)昨天上午,又一名曾向毕玉玺行贿者——通州宋庄建筑公司董事长张桂军在市一中院受审。他被指控两次向毕玉玺夫妇行贿28万多美元,折合人民币232万多元。
公诉人:
张桂军构成单位行贿罪
今年年初就取保候审的张桂军,是毕玉玺案中第二个受审的人。昨天,他提前半小时来到法庭。张桂军穿着灰白色的T恤,身材高大,坐在旁听席上静静地等待开庭。9时40分,庭审正式开始。公诉人指控,1999年至2003年8月,张桂军向时任首都公路发展公司董事长的毕玉玺请托,从而承揽到首都机场高速公路部分配套工程。此间,张桂军先后两次向毕玉玺夫妇行贿28万多美元,折合人民币232万多元。公诉机关认为,张桂军为自己负责的建筑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构成了单位行贿罪。
在开庭前,记者从张桂军的辩护律师处得知,张桂军目前还是通州宋庄建筑公司的主管,还在履行管理职责,公司的运转也比较正常。从张桂军回答公诉人的提问中得知,张桂军只有“小学五年级文化水平”。张桂军在法庭上说:“早在毕玉玺担任原通县副县长时我们就认识了,而且关系一直不错。”由于毕玉玺的关照,北京市通州宋庄建筑公司在首发公司的工程投标中,8投6中,获得了不小的收益。为表达谢意,张桂军与公司的其他股东商量后,以资助毕玉玺之子出国学习等为由,两次给毕玉玺夫妇送去美元。
被告人:
只承认5万美元是行贿
但在昨天的法庭上,张桂军只承认2001年向毕玉玺所送的5万美元存折是行贿行为,不承认送给毕玉玺妻子王学英的23万美元存折构成行贿罪。“毕玉玺只是在我承包的工程中起到了一点推荐作用,没有起到决定作用。”“毕玉玺对我的公司帮助并不大”“王学英就更不用说了,我送她23万美元,从来没要求她给毕玉玺传话,从来不谈工程的事,所以这不能叫行贿。”
昨天,与张桂军一起到庭的还有作为诉讼代表人的通州宋庄建筑公司副总王少银。王少银在受审时,否认该公司为承揽工程找过毕玉玺,但他承认曾给毕玉玺“送过一点钱”。公诉人问王少银为什么要向毕玉玺送钱时,王少银说:“为了个人交情。”
市一中院将对此案作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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