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得按规矩来 ,“ 一家两主”要不得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过去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大事小情都由支部书记说了算。几年前,村民自治刚刚起步,许多人不适应。一些从未当过村干部的村民被选上了村主任,上台后便向村书记要权力,要公章,要账目;而一些村书记仍然固守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还是习惯于少数人或自己一个人说了算,对让群众当家做主很不习惯。因缺乏有效的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村书记或村主任依据对自己有利的法律条文或党内规章,各不相让,群众也不得安宁。
这种“一家两主”的现象以南方某村(广州市白云区)最甚:村书记倚仗自己的“老资格”,长期实行“一言堂”。村主任倚仗有群众支持,根本不把书记放在眼里。村里形成了两套班子,两个公章,两本账,两支治安巡逻队,书记和主任各自决定给村民修了一套自来水管。发展到最后,村主任花钱登报说村书记不再是集体经济的代表,原有公章作废,村书记开会则要开除村主任的党籍。两个人斗来斗去,拿着集体的钱干这干那,把村里的群众晾在一边。其实,真正受损失的还是村民群众。可见,规矩、程序是多么重要。17号文件发布实施,提供了村干部开展工作的规矩和程序。不管是村书记还是村主任,不管是干部还是群众,都必须遵守这些规矩,养成按程序办事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