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张伟靖报道
“顾雏军出的问题是非法调用上市公司资金,这在西方的法律也是禁止的,与国退民进没有直接关系,难道国有大股东就没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吗”
顾雏军沦为阶下囚,格林柯尔系全面瓦解。又一出资本神话落幕,中国证券市场多了一个倒下的资本大鳄。
顾雏军身后事
随着中国证监会调查结果的公布,罩在科龙身上的迷雾正在慢慢被拨开。格林柯尔系崩溃已成定局,科龙电器何去何从?
“科龙当前最重要的,就是尽早与顾雏军划清界限。”家电产业观察家刘步尘告诉《瞭望东方周刊》,科龙危机、顾雏军危机、格林柯尔危机根源在顾雏军这儿,要保住科龙,必须将顾雏军“踢出科龙”,重组科龙才有机会赢得生机。
传言有意收购科龙的企业已经在广东排起了长队,不过,由于科龙黑洞有多大还没有公开,不会有一个买家轻易确认。
媒体报道最为积极的海信电器也只是向《瞭望东方周刊》表示:“我们在密切关注。”
“倒顾律师”严义明认为,“科龙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是因为顾雏军挪用资金,造成科龙因资金链紧张而停产。顾雏军被拘后,根据惯例,政府会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科龙生产经营情况应该能有一定的好转。”
和科龙重组相比,严律师更关心的则是中小股东的补偿问题。
据统计,自格林柯尔入主科龙电器、华意压缩、美菱电器、襄阳轴承、ST亚星以来,五公司市值损失超过147亿元,即使从今年5月媒体报道了证监会调查后算起,也蒸发了30亿元。
严义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情况发生了变化,但是仍要按原计划进行下去。一旦证监会对顾雏军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做出行政处罚,他将立即代理科龙股东起诉顾雏军等相关人员要求民事赔偿。
郎咸平全胜?
随着顾雏军的倒台,郎咸平当初几个大胆的假设正在逐步应验,如顾雏军和格林柯尔在收购中存在关联交易、对财务数据做手脚、挪用科龙资金等,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验证,“郎顾之争”以郎咸平全胜告终。
但是,由此引发的经济学家之间关于“国企产权改革”大辩论,郎咸平是否全胜尚难断定。
当然,那些“挺顾”的经济学家们都已无言以对,当年指出“今天的科龙既是国家发展大环境、企业家的作用、独特的地域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产物,更是中国企业改革路径的缩影”,并认为科龙在格林柯尔接手后迅速扭亏为盈是因为经过“战略性整顿”的人,如今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
但是,仔细回顾当时那场辩论,顾雏军和科龙本身只是辩论的“论据”而已,辩论主要围绕“国退民进”话题展开的。
而且那场学术辩论中,并不是所有反对郎咸平观点的经济学家都是支持顾雏军的,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就是一个。
郎咸平在《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中说,“当年顾雏军在‘科龙改制’中途,乘着‘国退民进’的东风,带着自己的神秘资本突然降临正处于危机之中的科龙,将‘新民企’的资本与中国家电企业长期痛苦的产权问题结合:科龙易帜,大股东顺德政府套现退出。”
对此,周其仁与郎咸平观点相左,他认为,不是科龙改制才给了格林柯尔机会,而恰恰是科龙没有及时改。科龙的主要教训就是潘宁时代没有及时发起并完成产权改革。如果还是潘宁掌控科龙,或者在创业时期就完成改制,格林柯尔入主科龙不会那样容易。
“顾雏军出的问题并不是国退民进的问题。对于中国的产权改革,我还坚持我一贯的观点。中国产权改革必须推进,在推进过程中,大型企业我们以股份制构造,小型企业可以用多种方式完成退出,但是这个环节必须保证公正,所以改革本身的目标和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两个方面都要兼顾。”首都经贸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
“产权变革当中出现了一些规则的问题,路径的问题,不透明的问题,暗箱操作的问题,这在当时比较普遍,”刘纪鹏同时承认,“对此,我们的监管层需要反思。”
在格林柯尔这一个案中取得了巨大胜利的郎咸平教授选择了沉默,对于顾雏军的倒台不做任何评论。
证券市场顽症
“聪明的经营管理者,失败的资本运作者”,这是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院长王方华对顾雏军的评价。然而在中国资本市场,又有多少“失败的资本运作者”曾经是长袖擅舞的资本巨擘。
从证监会公布的顾雏军几宗罪来看,又是股民们非常熟悉的套路,“财务造假、虚假信息披露、通过关联交易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财务造假和虚假信息披露是手段,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海通证券分析师如此解读。
“顾雏军出的问题是非法调用上市公司资金,这在西方的法律也是禁止的,与国退民进没有直接关系,难道国有大股东就没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吗?”刘纪鹏反问。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已经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大特色,2002年下半年,有高达57.53%的上市公司存在被大股东占用巨额资金现象,被占用资金合计高达966.69亿元。虽然证券市场监管部门出台一系列清欠措施,然而“占款容易还款难”,到现在统计结果仍然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
去年这个时候,《上海证券报》曾经推出“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调查报告”,报告指出由于占款的复杂性,很难得出准确的数据,粗略统计大股东占款实际规模应在千亿元左右。
与市场波动、经营不善、违规担保等风险相比,大股东占款已成为上市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在连续两年亏损的上市公司中,70%存在大股东侵占资金行为;在已退市的15家中,其经营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大股东占款。
“顾雏军的问题敲了一个警钟,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质量急待提高”,说到这里,刘纪鹏教授非常激动,“那些至今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大股东不要以为是一个抽象的国有企业就可以肆无忌惮,不要再给国有企业抹黑了。”
此次严义明“倒顾”的伙伴、香港律师林炳昌对《瞭望东方周刊》说:“内地证券市场和香港相比,在监管方面的法规相差不大,但是在执行法规方面就差得很多了,主要问题在于监管人员,他有权力去执法,但他会不会全心全意去执法,会不会出现一些腐败问题?两地执法水平特别是道德水平差距很大。”
“有法不依等于没有法”,这一点在国资大股东占款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早在2003年9月,国资委和证监会就联合下发通知,规定国有股东违反通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给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时至今日,我们还没见到强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责任人被免职,而赔偿案例也付之阙如。
刘纪鹏发出一连串反问:“顾雏军是私人我们把他抓起来,那些到现在占着几百亿资金的五百多家国有大股东,而且还是公开占用,为什么没有法律界限?为什么不能把他们也按违法乱纪处理呢?为什么这个问题呼吁了这么多年还不解决?”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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