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十一五”规划市民建言会首次举行,人口压力问题成为焦点(昨日《新京报》)。而就在不久前,深圳市出台的人口规模控制政策,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我想,就一般原则而论,很多人会赞成自由迁徙、权利平等这样的政治理念,大家不会有重大的意见分歧。但到了具体问题上,特别在走向自由平等道路的选择上,有了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冲突,政策选择就是一个难题。
在现实中,理念主导下的行动方略会受到制约。美国在黑奴制度形成之前,还有一段“白奴”制度,根子是美国地广人稀,如果不实行强制劳动,利益集团中的强者就无法经营自己的地产或农业。后来,当人们发现更便宜的“黑奴”之后,“白奴”制度就终结了。在“地广人稀”这种现实下,美国开国之父们的政治理念曾经败于蓄奴制度。
当初的错误 让我们今天付出代价
中国的现实情况是“地少人多”,并且把一部分人口强制性地置于农业领域,使他们不得不接受半失业状态。因为一开始就进入了一个制度难题———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于是便产生了对立比较严重的城乡两大利益集团。如果骤然打破两者之间的壁垒(不只是户口形式),后果无异于一场社会动荡。
例如,单单宣布农民可以获得城市居民一样的养老金或退休工资待遇,那么,城市政府财政将立刻破产。再比如,按一种建议,让城市政府给一切愿意进城的农民提供廉租房,后果也相当惊人。所以,至今没有一个城市政府敢于采取激进的行动来结束我们的一段惊人尴尬的历史。当初的错误让我们付出了今天的代价,所谓“死人捉住了活人”。
政府应“以房管人” 不能挑选选民
我是有保留地赞成深圳市的做法。简单的逻辑是:政府有权力对城市发展做出规划,包括对居民住宅做出规划。对居民的住宅标准也应该规划,不能允许“贫民窟”出现。
原住居民有权利要求政府制定和实施规划。这就是深圳市的“以房管人”。不要搞“以证管人”,也不要搞“以工管人”,或者把它们只看作辅助手段。
的确,这个问题的逻辑应该简单清晰。我不大赞成深圳市文件中讲的他们的工作目的是:“一是要控制人口总量,二是要优化人口结构,三是要提高人口的整体素质。”试问:一个政府凭什么对自己的百姓或选民挑挑拣拣?你今天能不让“素质”差的人落户,那么,明天是不是就可以把已经落户的“素质”差的人赶出深圳?在我看来,城市政府把人的素质作为进入城市的门槛是可怕的,这让人不免联想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出现的一些做法。
要让农民在城市住下来
因为目前中国劳动力供应过度这个特殊情况,使得相当多的劳工没有财力在深圳买房,所以,还需要一种补充制度,即“工作场所居住制度”。对这部分“居民”采用另外的办法登记也未尝不可,但要把这种安排看作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尽快促进其在短期内消失。中国农民的兼业将是长期存在的经济现象,但我们要积极推动农民的就近兼业,而不是长距离的跨省流动兼业。要让农民在城市住下来,成为城市居民,除非他们是城市郊区的农民。
一个城市有多半人口没有“户籍”,终归是不正常的事情。城市政府应根据自己的财力和环境承受能力,适度地扩大城市住房的供应,尽可能地把非户籍人口转变为户籍人口,为推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作出贡献。对于中央政府来讲,要综合考虑环境问题,不要以为大部分人口住在农村就没有环境问题,也许农村住了大量人口会有更大的环境问题。
党国英(中国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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