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欲壑难平的贪官不同,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似乎是个悲天悯人的主儿,所收贿赂22.5万元中有15万元被用作“扶贫”,帮助下属困难企业和学校解决实际问题。这因此成了他听到判决后大呼冤枉的理由,而且社会舆论亦表示出异乎寻常的同情。其多年的老同事、市纪委副书记刘世军证明余斌“不贪钱财,只不过得罪了上级领导”,教育局官员冯刚则反问:“现在被查办的那些贪官,个个有车有别墅有情妇。余斌有什么?”(8月2日《重庆晨报》)
一个风华正茂的政坛流星竟如此殒落,固然令人痛惜,笔者觉得更为纳闷的是,余斌和那么多官员在是非观念方面的模糊。如果仅仅因将受贿款充作“扶贫款”,贪行就洗白成了高洁的善行,恐怕善恶将更加颠倒。
亏得这个余斌还当过多年纪检干部。如果他的“铁腕纪委书记”称号不是浪得虚名的话,那一定是个机械操作员,拿法纪铁规为别人“量体裁衣”时还晓得分寸,用到自己身上就全无标准。身为副市长,站在权力监督的铁笼之内,任何伸手之举都属不该。
余斌式的爱心是建立在损坏法律制度和社会正义基础上的,再堂而皇之的“爱心”也救赎不了其受贿的原罪,他的喊冤叫屈让人听起来不仅觉得乏味,而且还应引起另一种警觉——腐败现象其实不可怕,可怕的是腐败的“社会认同”。从“官场报复说”到“一无所有说”,我们清晰地看到了一个危险迹象:有些人对腐败的临界线相当模糊,已到了是非不分的地步。贪官的界定标准变成了“有车有别墅有情妇”,收受红包被视为官场常态,这种观念上的“亚腐败”才是最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