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绍福
一直只闻雷声不见雨点的研究生收费近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动作,据报道,教育部已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及哈尔滨工业大学等9所高校进行“国家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据《成都日报》)
研究生收费是当前高等教育里最受关注、争议也最大的事情。支持者认为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它的教育成本应该由政府、社会、家长和学生共同分担,这“符合国际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但普通民众对此则是反对意见较多,他们担心研究生收费会给贫困家庭带来更大的负担,甚至将关闭家境较穷的学生读研究生的大门,导致更大的教育不平等。
在社会广泛的怀疑和担忧面前,教育部采取了一种较为谨慎、折衷的做法,即在部分大学开展试点工作,以观察研究生收费的优劣对比情况,分析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对这种影响重大而又争议很多的问题,在政策推行前采取试点工作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只有全面了解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并观察这些问题是否可以解决,才能放手去决定最终是否要全面收费。
在不同的条件和期待下,试点工作的意义是不同的。有的试点是政策全面推进前的一个策略,通过试点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以便于在全面推广时作为借鉴和参考;另一种则是作出政策决定前的实践性验证,通过试点结果的分析来决定是否要推行这种政策。对于研究生收费试点工作,由于争议较大,而且是否推行对社会影响很广,所以采取比较谨慎的做法是必要的,因此这种试点工作应该属于后一种情况。在试点时,应避免先入为主的观念,在试点学校的选择、在问题的评估上都要客观、科学,以免出现试点和全局相差甚远的现象。
此次的九所试点学校全部是全国重点大学,这种样本选择就不具有代表性,试点的结果也难以直接作为研究生收费政策制定的依据。因为试点是要在现实情景中通过尝试获得真实的数据反馈,那么试点样本的选择就必须具有代表性,如果只是选择条件上较好或是较差的试点样本,那么试点的结果将会产生偏离。这样的试点结果如果真的作用于行政决策,那么极有可能出现误导的情况。与一般的大学相比,上述几所大学拥有更多的资源,在管理制度上也更规范和完美,在研究生收费后的自筹资金上,在奖学金的提供和管理上,都将比一般的大学更有优势。更何况,在重点大学读研究生的回报是要高于一般大学的,学生在考研的时候自然也就敢多承担些成本。同样的政策,在这九所学校的效果和在一般普通大学的效果将会相差很大。所以,即使试点结果证明研究生收费不会带来教育的不公平,不会导致贫困学生上不起学,但它能代表一所普通大学实施这个政策也会有同样效果吗?
研究生培养关系到国家人才战略,也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和和谐,应该很谨慎、很客观公正地去尝试。如果试点工作做不到位,或是产生偏差,那结果自然就是———“民众很生气,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