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大地欢庆日本无条件投降的锣鼓声中,从14年艰苦抗战中取得胜利的中国人民,将昔日横行中国的日本战犯迅速尽快逮捕,可谓扬眉吐气,大快人心!
战后中国审判日本战犯是依据《波茨坦公告》和中国的有关法律进行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对象是甲级战犯,即是犯有“破坏和平罪”和“违反人道罪”者,而乙级(破坏人道罪)、丙级(直接责任罪)战犯,则由受害国组成的军事法庭审判。
为统一审判在华日本战犯,中国于1946年2月15日正式成立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任命石美瑜为庭长,王家楣为主任检察官,任命李波、徐乃?、高硕仁、施泳等为检察官,陆起、李元庆、林建鹏、叶在增、孙建中、龙钟煌、张体坤等为审判官,统一审判由中国驻日代表团引渡和从全国各地法庭移交的日本战犯。
南京审判功过分明,但审判、枪毙了谷寿夫等罪大恶极的侵华战犯乃是主流,时光荏苒,虽过去近60年春秋,但重温这段历史,仍能告诉我们许多东西……
□背 景
东京审判
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开庭到1948年11月宣判终结,共历时近两年零七个月。其间共开庭818次,法庭纪录4.8万余页,出庭作证的证人达419人,出示文件证据4000多件,判决书长达1213页,规模超过了纽伦堡审判,堪称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审判,也是二次大战结束后世界上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之一。日本法西斯的种种罪行在审判中一步步被揭露。
东京审判的判决书宣布,确认日本有对中国进行侵略战争及对苏联、美国、英国与其他盟国进行类似战争之罪。认为“九一八”事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线,日本是中日战争的侵略者。
1948年11月4日-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读了数十万字的判决书。判决书以最大的篇幅叙述了日本侵华战争的历史,在国际法的高度上确定了日本侵华的种种罪行。
12日下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坂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等7人绞刑;判处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木户幸一、小矶国昭、南次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岛田繁太郎、铃木贞一、贺屋兴宣、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等16人无期徒刑;判处东乡茂德有期徒刑20年、重光葵有期徒刑7年。在被告依次被传唤来听取量刑宣判时,他们的表情各不相同。土肥原脸色死灰,脸部肌肉明显抽搐,双手颤抖厉害。松井石根头不停地抖动,两腿瘫软,不得不由两名宪兵用力抬着才离开法庭。东条最后一个出场,他穿着一身军服,两手背在身后,歪着脖子,一直仰视着天棚。七人的绞刑是1948年12月22日黎明执行的。他们的尸体在火焚成灰以后,用军舰撒到海里,任其随风飘去,使其无踪迹可寻。
在东京审判的同时,南京、上海、马尼拉等地也设立军事法庭,审判日本乙级、丙级战犯,受审战犯共5416人,其中937名战犯被处以死刑。
□战 犯
大屠杀要犯谷寿夫
原日本华中方面军第六师团师团长谷寿夫,是南京大屠杀案中的要犯。他所率部队负责攻打中华门一带,其后一直驻扎在中华门内外、雨花台一带,共停留10天左右。这一段时间是日军大规模屠杀的高峰时期,而中华门附近又是大屠杀的主要地区之一。
国民党政府给谷寿夫下的断语是:“谷寿夫为侵华最重要战犯,尤为南京大屠杀之要犯。”
杀人狂酒井隆
原侵华日军第二十三军司令官酒井隆是被中国军事法庭处以死刑的第二个高级将领。
酒井隆生于1887年,曾任日本驻中国公使馆副武官,第23军司令官。日本投降后,酒井隆因战犯嫌疑被中国政府扣留。公诉人首先指控酒井隆早年参与制造济南惨案的罪行。接着,公诉人指控酒井隆1935年逼迫中国签订《何梅协定》侵略华北。在日本任命的香港“总督”矶谷廉介抵港赴任前,酒井隆作为“代理总督”,对香港进行了两个月血腥大屠杀。
百人斩凶手
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审判谷寿夫一案结束后,立即对南京以“杀人竞赛”取乐的向井敏明、野田毅,以及手持“助广”军刀屠杀我国无辜同胞300余名的刽子手田中军吉等3名战犯,进行审判。1937年12月的《东京日日新闻》,以醒目的位置刊登了这样一幅照片:两个高矮不同的日本军官一人举着一把日本武士刀,狰狞狂笑。该报报道,民国26年12月5日,于我江苏句容县入城时,向井杀我国人89名,野田杀78名。同年12月11日,南京攻城战,该被告等复作杀150人之比赛于紫金山麓,向井杀106名,野田毅杀105名。
(以上战犯皆判死刑)
□审判长
石美瑜,字可珍,福建林森人有“福建才子”之美誉。24岁时,石美瑜至上海任法官,因表现出色调升上海高院法官。30岁时,日军入侵上海,命其掌伪法庭庭长,石美瑜不从,潜逃至安徽,后由国民党政府派令为江苏高院江南临时法庭法官,但因战火炽烈,无法执行职务,乃在上海法学院、法政学院等学校教授法学,广植桃李。
抗战胜利后,石美瑜立刻获得重用,受命主审汉奸陈公博、缪斌案,表现杰出,随后以少将衔出任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长。
1946年2月,石美瑜在完成初步日军暴行搜证工作之后,分别致函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盟军驻日本最高司令部,要求将乙、丙级战犯引渡至中国审判。期间,石美瑜积极调查南京大屠杀的人证与物证。
1947年1月28日,石美瑜指挥军事法庭检调人员与法医在南京中华门外挖掘受害者骨骸。这次的挖掘行动获得新闻界广泛报道,留下许多珍贵历史照片,成为南京大屠杀的重要罪证。今天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所陈列受害者的遗骸以及许多影像证据,大抵均为这次调查工作的成果。
□亲 历
目睹谷寿夫被枪毙
家住南京来凤小区的刘敬华老人今年76岁了,他曾经亲眼目睹了南京大屠杀的元凶谷寿夫被押赴刑场的全过程。刘敬华说:“当时我还是一个16岁的中学生,在四中读书,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我们全家1946年5月回乡返回南京,不久从收音机中听到了审判日本战犯的消息,当时全城轰动,大街小巷沸腾,老百姓里三层外三层涌向主干道两侧,等着亲眼目睹日本帝国主义战犯的下场。当时我也加入到人群中去了,看到押解日本战犯谷寿夫的敞篷大卡车从大行宫十字路口开了过来,我抬头踮足看到车厢前站着一个人,大人们指指点点讲‘这是日本鬼子,杀害中国人的大坏蛋谷寿夫!该枪毙!’这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看到他(谷寿夫)穿着黄色的衣服,光头,有一点胖,在他身后两侧有两个持冲锋枪的宪警押送,还有七八辆大卡车跟在后面,我跟随押送战犯的刑车向新街口方向进发,最后经过中华门,到了城外,一路小跑后一直来到了中华门外的山岗就是现在的雨花台上。”
刘敬华老人向记者介绍,当时宪警将谷寿夫押解下车后,日本战犯谷寿夫已经知道罪恶的一生即将结束,下肢已经直立不起来了。宪警看见他这个样子就架着他,把他拖上了山岗,最后让谷寿夫下跪,一声枪声,战犯谷寿夫就立即倒在地上,随后执行枪决的军人又补上了一枪,彻底结束了日本帝国主义战争分子屠杀南京同胞的罪恶一生。
实习生 张华 记者 黄益
□争 议
“百人斩”不可辩驳
向井千惠子,一个对中国人来说很陌生的名字,但她的父亲中国人却并不陌生???1937年南京大屠杀时用军刀展开杀人竞赛的两名日军军官之一向井敏明。向井千惠子曾经控告《每日新闻》(1937年时称为《东京日日新闻》)在1937年11月到12月间报道的“百人斩杀人竞赛”为“假新闻”,“损害了前人的名誉”。
对于这一场官司的背景,海外华文杂志做了详尽的报道。令人注意的是,当时审判向井敏明的战犯军事法庭审判长石美瑜的儿子石信阳提供了审判日军战犯的新史料:
“百人斩”是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两个恶棍在行凶后,自己洋洋得意地向媒体宣扬,并不是在严刑逼供之下招认,何冤之有?日本投降后,美国极力遏阻共产主义势力,国共双方相互缠斗,正义的伸张及司法的公正成了次要问题。先父石美瑜时任中国战区军事法庭庭长,和当时一批年轻有正义感的检察官,在审判冈村宁次一案之前,都认为应处以极刑;当时国府司法部及外交部也声援,但是军事将领何应钦、陈诚、汤恩伯等主张让此人获得自由,并多次向上告御状。先父因此于1948年底愤然辞职,未获批准,最后由蒋介石“训话”,1949年1月26日冈村一案最后公审前夕,蒋介石亲自电令家父:“据淞沪警备司令汤恩伯呈请,将冈村宁次宣判无罪,应予照准。”先父在巨大的政治压力之下,释放了冈村宁次。战后,中国将两百多万日本军民毫发无伤地遣送回国,如果向井千惠子是中国受难者家属,有何感受?行凶者必须先悔过认错,才可以与世界携手走出过去的阴影。
石信阳的回应尽管寥寥数语,却极具震撼,因为它提供了新的史料。冈村宁次的释放是南京战犯审判的一大污点,尽管一般人都可以合理地推测,只有蒋介石才有权力下这样的命令,但究竟幕后是非曲折如何,由于相关的当事人均三缄其口,又乏白纸黑字佐证,所以真相外人不得而知。石信阳的证词透露了石美瑜在外封口,却在家里讲出来的话。历史的真相因此得以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