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争罪犯,包括虐待我们的俘虏者在内,将处以法律之严厉制裁。”
——《波茨坦公告》
最让人震撼的是证人出庭
——访1956年审判日本战犯的检察员郭春来
位于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上的北陵电影院,因转制等问题,几年来一直处于“撂荒”的状态,前门的雕梁画栋早已新鲜不再。其实,就算几年前这里每天还迎来很多观众的时候,也很少有人知道,几十年前,正是在这里,曾进行了一场正义的审判,36名曾在中国犯下滔天罪行的日本侵略者在如山铁证面前低下了他们一度高昂的头,跪求宽恕。
郭春来,退休前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在1956年中国人民独立审判日本战犯的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开庭时,郭春来作为一名检察员在特别军事法庭上起诉日本战犯。49年过去了,他说,他至今仍为那段经历感到无上光荣。
郭春来被抽调参加侦讯工作
“1950年7月,中国开始正式接受由苏联政府移交给我国的侵华日军中被苏军俘获的近千名日本战犯。这些战犯接收后被关押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比较巧合的是,抚顺战犯管理所的前身,就是日本人自己在占领期间修建的监狱,还是模范监狱。当年的监狱长,如今也是战犯之一。”
“1954年1月,中央决定审判这批日本战犯。中央从检察、公安、中联部等系统抽调了350多人,展开对日本战犯的侦讯工作。当时我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东北检察分署工作,也被抽调进来。队伍组成后,我们很快来到北京进行集训。这期间我一直比较兴奋,从当初接到这个任务时就很兴奋,一是觉得这个任务本身的确光荣,二就是,作为日军罪行的见证者、亲历者,终于能亲自对他们进行审判,我也觉得,这很让人有扬眉吐气的感觉。”
“集训结束后,中央决定成立侦讯日本战犯东北工作团。1954年3月,东北工作团来到抚顺战犯管理所进行侦讯工作。没想到,这却是个异常艰难的过程。”
与日本战犯面对面时郭春来感受到了他们的狡猾和残忍
真正与日本战犯面对面时,郭春来才更真切地感受到了他们的狡猾和残忍。老人一遍遍说着“他们太坏了,太坏了”,他口中的这个“坏”,指的是日本战犯的拒不交待,甚至偷梁换柱。当这些侵略过中国、在中国犯下累累血案的日本战犯口口声声辩称“我们不是侵略中国,我们是帮助中国,帮助你们建设”时,郭春来感到了身上担子的沉重。
“我还记得第一次跟日本战犯交锋时,他们就拒不承认,这样一来,我们必须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工作组开始往全国派人,到各个和案件有关的出事地去寻访当年的幸存者、当事人。到档案部门去调当时的档案,从浩如烟海的材料中还真是找到了很多确凿的证据,当时会议的参加者、谁下的命令,逮捕的是什么人,谁执行的,都有文字记录!证据充分了,战犯们没法再抵赖了。再审讯他们时,他们开始仍不承认,可我们拿出他们自己当年签名盖章的文件给他们一看,这些人就全蔫了!只能交待了。”
审判标准是“不杀”
万事俱备。1956年4月毛泽东主席签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定于1956年6月至7月间,分别在沈阳和太原两地开庭审判45名日本战犯。沈阳为主审地,共对其中的36名战犯进行审判。然而就在这个决定里,还有一个“决定”让郭春来和他的同事们倍感意外和不解,那就是“不杀”令。
“在这个决定中,我们看到,对于这45名确定的、罪行深重的日本战犯,中央制定的审判标准是‘不杀’。这让我们这些检察员都十分不解。开始时大家都有抵触情绪,认为这些人别说杀,就是杀多少个来回都抵不过他们犯下的罪,还不清他们身上的血债,这怎么还不杀了呢?”
“后来中央开始给我们讲政策,讲当前的中日关系,讲此次审判的重要性,这时我们才慢慢转变过思想。”
百年来首次正义审判
1956年6月9日上午8时30分,沈阳特别军事法庭第一次开庭,对日本前陆军117师团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等8名主要战犯进行审判。这是饱经苦难的中国人民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的100多年,第一次在中国自己的土地上,由中国人担任审判官,不受任何外来干扰独立审判外国侵略者。郭春来还记得,那时的北陵电影院还是某单位的招待所,被改建成了法庭。天气很热,他们自制了很多冰块放在箱子里给法庭降温,可是心里高涨的热情却怎么也降不下来。
“审判伪满28名日本战犯时,首席检察员就是工作团团长李甫山,此外,还包括我和其他8名检察员。我们轮流念着长达万言的起诉书,念一段,日语翻译一段。7月酷暑难耐,椅子后面都放着冰块,但审判日本战犯仍然感到神圣无比,扬眉吐气。”
战犯当场跪求“饶恕我”
“最让人震撼的是证人出场。审判‘潘家寨惨案’一案时,一位当年被日军割断了大半个头,只剩下气管没割断的幸存者一出场,现场所有人、包括那些制造了这一切惨剧的战犯都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他们当场就跪在了受害者面前,痛哭流涕,请求他‘饶恕我’!”
“沈阳的审判进行了一个多月。7月25日,我们正式进行宣判,分别判处这些战犯8-20年的有期徒刑。其余战犯,全部在1956年6-8月份分三批释放回国。我还记得我侦讯过的战犯中井久二在听到对自己的判决后痛哭失声,在法庭上说:‘我对自己的罪行从心里表示忏悔,所以应在这个神圣的法庭上衷心地向中国谢罪。……我接受法庭依据中国法律对我的罪行所作的裁判。……认罪将是我一生的任务。’”
49年前的这次审判整个过程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原则和程序,重证据、重事实。如对武部六藏等28名伪满战犯的犯罪事实,法庭共审查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控诉书642件,证人的书证407件,有关档案、书刊等物证315件,有48人出庭作证。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充分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共为45名被告指定了32名律师为他们辩护,被告人有权为自己辩护并做最后陈述,是一次正义的审判。
受访者:郭春来,1956年作为检察员审判日本战犯,79岁,离休前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采访时间:2005年8月5日
采访地点: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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