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赔款:4年未解之结
中国战时损失达1000亿美元,却未在获赔的14国之列
1947年,同盟国对赔款争执不下
1945年8月15日,伴随着广播中日本天皇裕仁停战诏书的公布,在中国大地上飞扬跋扈了整整14个年头的太阳旗颓然坠地,中国抗日战争作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最终取得了胜利。
然而在这场历时持久的战争中,中国的损失是巨大的。据统计,中国军民伤亡人数总计高达3500万;各种损失折合当时美元计算数额高达1000亿以上。
面对如此惨重的经济损失,要求罪魁祸首日本给予中国战争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为此,中国政府特意成立了一个调查委员会,负责调查和统计战争中各项人力、物力损失的情况,以便对日提出赔偿要求。
以美英苏中为首的同盟国在日本投降后成立了一个赔偿委员会,专门协商日本赔偿问题。
1947年10月25日,经过两年多的调查核实,同盟各国向日本提出了索赔要求,总计金额为540亿美元,中国也在其中。但是在赔偿如何分配的问题上,各国意见不一,英国要求占有赔偿的25%,美国要求34%,苏联要求14%,法国要占12%,澳大利亚要占28%,仅这几个国家,还未包括受害最重的中国的要求,分配比例总和已超过了100%。
中国在会上以“受害最久,牺牲最烈”为由据理力争,坚持应获日本赔偿总数的40%,但各国不依,仅同意占30%。
1951年,美国操纵旧金山会议
1951年7月12日,美国公布了对日和约草案,并在7月20日向同盟各国发出了召开旧金山会议的邀请函,从而把一度被搁置的对日和约问题再次提上日程。
但是,令世界各国大为惊讶的是,在美国起草的对日和约草案中所列的对日作战国家的名单中没有中国,其后中国也没有收到出席旧金山和会的邀请函。
由于美苏对中国政府的认同不一,在邀请国、共哪一方出席旧金山会议的问题上,双方发生了争执:美国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张由台湾蒋介石政府参加和会,这遭到了苏联政府的坚决反对。
美国当局不顾中国方面的强烈抗议,一意孤行,于9月4日-8日召开了有52个国家出席的旧金山会议,并操纵会议通过了对日和约。
旧金山和约是很不公正的条约,它把对日作战的起始时间定为1941年12月7日,从而抹杀了中国人民自1931年9月18日起,特别是1937年7月7日至1941年12月7日这几年对日寇的单独抗击的历史。除了中国、朝鲜、越南未被邀请赴会外,缅甸和印度拒绝出席会议,而出席会议的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会后拒绝签字。这样,由于中、印、苏等国的抵制,当时世界上有一半的人口是不承认旧金山和约的。
1952年,蒋氏为争“正统”放弃赔款
1951年9月8日签订的旧金山和约,极大地改善了日本战后所处的不利地位,因而11月26日,日本国会便非常痛快地批准了这个和约。为了等待时机,日本政府在与中国缔约问题上采取了拖延的对策。
1951年10月25日,蒋介石派驻日本代表董显光拜会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冈崎胜男,询问有关缔约的事宜。冈崎不慌不忙地答道:“我国现在若与贵国订立双边和约,势将引起大陆中国国民对我之仇视”,言下之意似乎是并不准备与台湾方面缔约。
日本政要的一系列言论,使台湾当局如坐针毡,台湾当局为了保住所谓的“正统”地位,一方面连续电令驻美大使顾维钧策动美国对日施加压力,一方面又在草拟的对日和约当中广作让步,只要求“利用日本国民为中华民国从事生产打捞及其他工作,以作为补偿。除此以外,中华民国放弃一切赔偿要求,放弃该国及其国民因日本国及日本国民在作战过程中所采取任何行动而产生之其他要求。”这个草案已初步放弃了日本赔偿,仅仅保留了一部分劳务补偿内容。
在美国的强硬干预及台湾方面作出了重大让步的情况下,1952年4月28日,蒋介石政府为了赶在旧金山和约生效前与日本达成和约,被迫在赔偿问题上作出全面让步,决定放弃全部赔偿。
1972年,联合声明改“权利”为“要求”
1972年2月21日,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日本政府为了跟上美国政府的步伐,在尼克松访华后,便秘密地委托东京都知事美浓部在访华时给周恩来总理捎信,表示佐藤首相“要求亲自访华”。谁知当即被周恩来以“佐藤政府说了不做”为由加以拒绝,并宣布中日谈判不以佐藤为对象。
6月17日,佐藤荣作内阁被迫下台,7月7日,田中角荣内阁登场。田中在就职当天便表示了要与中国恢复邦交的愿望。
1972年9月26日,田中首相抵达北京的第二天,中日两国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轮外长谈判。当谈判进行到中方草案第七款赔偿问题时,日方代表高岛忽然狂妄地声称,根据1952年日本与台湾缔结的和约,日本战争赔偿问题已经解决,因而不存在中国放弃什么赔偿权利的问题。
次日,周恩来会见田中,一反前一天温和的态度,以严厉的口气谴责了日本的行为。面对周恩来总理义正辞严的声明,田中一行垂头丧气,连晚饭都吃不下去了。
第二天,中日联合声明起草小组再次开会,高岛一上来便对他上次的言行表示道歉,声言日本国民对中国放弃战争赔款的要求深为感动。至此,由于战争赔偿问题引起的风波方才平息下去。不过中方体谅到日本方面的难处,同意将声明中有关赔偿的“权利”一词换为“要求”。
1972年9月29日上午10时20分,中日两国代表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
至此,中日两国间悬而未决长达27年之久的赔偿问题,以中国政府的大义放弃而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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