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陈建辉表示,矿难显示安监工作未尽监管责任,采矿许可证发放把关不严
综合新华社8月15日电 广东梅州一个月内发生两起煤矿特大透水事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建辉15日在一次全国性会议上作了检讨。另据新华社电,抢险人员15日上午在兴宁市大兴煤矿副井发现了一具矿工遗体,这是事故发生以来发现的第二具矿工遗体。
事故暴露监管工作漏洞
陈建辉在安监总局召开的煤矿安全视频会议广东分会场上说,造成123人被困井下、生还希望渺茫的大兴煤矿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在国内外造成极坏影响。这充分暴露出安全监管工作上的较多漏洞,尤其是没尽到监管责任,对事故查处不严、整顿不力,对安全生产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监管不力。
他说:“面对无可挽回的矿工生命,我们心情十分沉痛。在此,我们向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作出深刻检讨。”
“变通”发证程序酿成大祸
陈建辉说,广东连续发生两起煤矿透水事故,有三个重要原因值得深刻反思:一是对煤矿事故的复杂性和严重性认识不够。二是对基层工作监督指导不力。兴宁市福胜煤矿“7·14”透水事故后,广东省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发出事故通报,广东省安监局提请省政府依法关闭兴宁市四望嶂矿区水淹区下包括大兴煤矿在内的6对矿井。但由于没有及时跟进和深入基层,致使停产整顿要求未得到真正落实,最终酿成特别重大事故。
三是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把关不严。采矿许可证是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提,但广东大部分煤矿原有的采矿许可证过期。广东省安监局一方面担心完不成国家下达的工作进度,另一方面担心导致相当部分煤矿因无法到期领证而停产,从而给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加快发证进度,经与省国土资源厅协商后,明确地级以上国土部门出具正在办理证明,可视为有采矿许可证。据此,大兴煤矿在未正式领取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获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陈建辉检讨说,由于法制观念淡薄,一味追求发证进度,忽视了发证程序,在煤矿企业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齐的情况下,采取“变通”办法给煤矿企业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把关不严,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