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内乡县第一高级中学某班班长、17岁的杨某在今年暑假前,假冒学校总务处名义,通过其他各班的班长向该校的1030名学生每人收取书作费150元,共计15.45万元,然后将其装入腰包,准备将其作为自己上高中和读大学的学费。但他没有想到,作案不久就被内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抓获。昨天,记者获悉,内乡县检察院已以杨某涉嫌诈骗罪,向内乡县法院提起了公诉。
据内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内乡县第一高级中学共18个班1030名学生。6月23日,该校某班班长杨某,突然以学校总务处的名义通知其他17个班的班长,说学校要求各个学生交纳下学期的书作费150元。因学校总务处过去收费曾这样操作过,因此,各班的班长也没有多想,就很快向班级学生收了费,然后交给杨某。杨某于6月28日将所收到的15.45万元中的15万元存到了银行,并将剩余部分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得到学校正在向学生收取书作费的消息,从未布置收费工作的该校校长卢正刚感到很意外,他向总务处等相关部门查证此事,几个部门均否认安排过收费之事。卢校长当即向各个班级的班长了解情况,班长们说,是杨某收的费,并已将所收款项交给了杨某。卢校长急忙叫来杨某询问,杨某说,是学校一位老师让收的,所收的钱全部交给了那位老师,他说不知道那位老师的名字。
卢校长听了杨某的话后,觉得有人利用学生诈骗。6月29日,卢校长向内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了案。民警侦查后发现,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将其传讯。经过审讯,杨某交代了整个作案过程。他说,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家境贫寒,想弄一笔钱作为自己高中学费和将来读大学的学费。此外,他还说他哥哥在南阳欲买一套房子,急需用钱。他哥哥一直帮助他,他现在弄钱,还想为哥哥救救急。民警问他为什么敢冒充学校收取学生这么多钱?杨某说:“学校收费都是通过我们班长安排的,老师也不过问。”
7月7日,内乡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将17岁的杨某拘留,同时将其所得的15.45万元退给学校学生。8月8日,杨某被批准逮捕。
一位教育界人士分析认为,该案件的发生,暴露出了学校管理上存在的严重问题。
□首席记者郭启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