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以涉嫌抢劫罪起诉 律师称其只是想脱身
今年5月5日,北京某大学大三学生张也(化名)准备在发廊按摩时,因40元钱与发廊女黄某发生口角,黄某阻止张也离开,张某情急之下用钥匙上的水果刀进行威胁。黄某报警后,张也被警方带走,现已被以涉嫌抢劫罪诉上法院。
接受按摩生出祸端
昨天,代理张也案件的卢律师向记者介绍了他所了解的案件经过。
今年5月5日,张也在东郊花卉市场附近一小发廊内准备按摩时,发现按摩小姐黄某眼球发红,张也担心黄某有传染病,于是阻止了对方的按摩服务。黄某向张也提出要交纳40元费用,否则不能离开。双方僵持后,张也掏出钥匙链上的折叠刀威胁黄某以便脱身。黄某惊恐之下把身上的90元钱和一部手机放在桌子上,张也立即解释说:“我不是抢劫,我只是想走。”黄某报警后,张也并没有企图逃脱,并认为警察来了,解释清楚就没事了。
卢律师告诉记者,在张也的口供上有两句话值得引起注意,在双方僵持过程中,张也拿着刀恐吓对方说“你要再这样,我让你看看这个。”卢律师认为这句口供是检察机关认为张也涉嫌抢劫的证据,并以此提起公诉。另外,张也说黄某曾叫人来,对方曾向他索要50万元,否则报警。卢律师说,该男子有涉嫌勒索的行为,但这一说法未得到警方认定。
警方认为,2005年5月5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张也在朝阳区大望路中学附近一发廊内,持刀抢劫事主黄某人民币90元及波导手机一部,后被抓获。
律师称大学生没有抢
卢律师说,黄某没有处于张也的控制下,而且张也没有把钱和手机收起来。当黄某把钱和手机放在桌子上以后,张也在慌乱中又把刀收了起来,同时反复重申自己不是抢劫。另外,张也身高1.78米且受过武术训练,而黄某身高仅1.6米,如果张也实施抢劫很容易得手,而在对方提出报警后,张也既没有实施胁迫也没有逃走,而是收起水果刀等待公安机关前来澄清。卢律师认为,张也在主观上没有侵占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侵占的行为,所以不能构成抢劫。
校不担保其社会行为
昨天,记者来到张也就读的大学内,该校党委宣传部的李老师告诉记者,由于此案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校方不宜发表任何意见,一切等待法律的公正裁判。但他向记者证实,张也在校期间没有任何劣迹,“但是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在社会上的作为我没有办法担保。”
张也的几名同班同学告诉记者,张也平时在班里几乎是最老实的,“3年了,我就没见他和谁吵过架。”
记者来到事发地发廊,那名姓黄的小姐一听说记者想询问当天的情况时,连说不知道,并快速地跑进屋内,关上了门。
晨报记者 张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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