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的航天功臣,今日身陷囹圄。这一近日爆出的特大新闻无疑使人们震惊不已。据反贪部门目前掌握的证据显示: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第八任院长厉建中涉嫌贪污350万元,涉嫌受贿的金额为人民币160余万元、美元2万元,涉嫌挪用公款达1.2亿元人民币。
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厉建中身兼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院长和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他的腐败也大多发生在扮演双重角色期间,这种双重身份背后的双重体制造就了厉建中的腐败空间。
由于客观原因,作为科研机构的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是一个行政事业型单位,但同时,火箭研究院又控股“火箭股份”,按说研究院和火箭股份本应在各自体制下运行,而厉建中的“一肩挑”,就在这两种并行的体制间搭起了桥梁,为他捞取个人利益创造了条件。一方面,作为研究院院长,他对资源分配具有生杀予夺的行政大权;另一方面,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他还可以在资本市场上呼风唤雨。两种角色集于一身,也就意味着厉建中可以在两种体制间左右逢源,在行政权力和经济利益间相互转化,但却可以不受任何体制应有的监管。在这样的腐败空间里,这位“科研精英”、“优秀企业家”走向了最终的堕落。
对厉建中的查处,真正体现了法不阿贵的正义性。一直被称为“神五功臣”的厉建中,无疑对中国航天科技的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厉建中所在的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创建于1957年,已形成了研究、设计、试制、生产和试验的研制实体,是中国最大的火箭研制基地。“神舟五号”载人航天飞船由该院研发制造。据悉,厉建中在任期间,曾组织领导研制成功长征三号甲、长征三号乙、长征二号丙改进型、长征二号F等4种型号运载火箭,其中长征二号F运载火箭于1999年11月20日首飞成功,将“神舟”号试验飞船准确送入预定轨道。1999年6月,厉建中组织收购上市公司“武汉电缆”,构建了以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为最大股东的高科技上市公司“火箭股份”,该公司于2001年被列为中国上市公司50强候选公司之一。
可以说,翻开厉建中的履历,写满“辉煌”。而如今他涉嫌犯罪,并没有因为他是功臣而对他网开一面,放他一马,而将对之提起公诉,交由法律来审判。这让人们又一次真实地感觉到了法律的威严,再一次生动地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真实性,说明了我国的法治建设越来越完善。法不阿贵,方为公器。法办厉建中,也许会使我国的航天科技受些影响,但是损失终究是可以弥补的。相反,法如阿贵,我们损失的将是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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