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一时的“超级女声”近日结束,大多数国人只是看个热闹,而某些经营者却从中看出了商机。南京一名私营企业主,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申请———将“小李宇春”注册为食品类商标,包括牛奶制品、酒、饮料、花生、瓜子等10个品种。如果该申请通过,“小李宇春”将在明年8月底前成为食品商标。(9月2日《现代快报》)
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只要不违反相关规定,每个自然人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不过商标法中还有这样一句说明:“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小李宇春”是不是能使人产生误认和混淆,会不会带来其他不良影响,这些问题使得“小李宇春”的命运如何,一时还很难预料。除却这些法律问题不谈,笔者更关心的是,即使“小李宇春”注册成功,“宇春瓜子”究竟能卖给谁?
商家千方百计与名人扯上关系,其目的是为了借助名人的影响自我炒作。“超级女声”虽然红红火火播了这么久,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去看,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李宇春最终夺取了冠军。对于那些并不关心“超女”的人来说,“李宇春瓜子”和“张宇春瓜子”、“王宇春瓜子”一样,名字丝毫不起眼,而且还了无新意。可以想象,“李宇春瓜子”在他们中间是炒不起来的。
这样算来,“李宇春瓜子”的主顾就只剩下“玉米”了。问题是,“玉米”会嗑“李宇春瓜子”吗?“商家这样做也太不厚道了吧,怎么能把宇春注册成食品商标呢?如果他注册成功,我坚决不会买‘小李宇春’牌系列食品,相信‘玉米’都不会买的!”南京一铁杆“玉米”在得知自己的偶像姓名被注册为食品类商标后,愤慨不已。这位“玉米”想必可以代表很多“玉米”的态度。想想也是,有谁愿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像嗑瓜子一样嗑开,掏空内容后就随手丢弃到垃圾袋里,这是明摆着作践偶像嘛!
像这么一袋“李宇春瓜子”,商家到底是想把它卖给谁呢?(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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