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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被告小云
16岁,一审被判强奸罪成立,需服刑两年,刑期至2007年7月20日
小云的爸爸是个看起来很精干的中年人,他和记者约在镇江市的一个茶馆里见面。
谈话从小云入监前留在家里的一封信开始,因为是未成年人,小云在被捕后与其他几个同案犯一样被取保候审,“信是在她被收监后发现的,藏在了枕头底下。”他说自己看了那封信后哭了出来,但他不愿透露信的内容,只称小云在信中有悔意,并对父母表达了歉意,“我现在不想回忆信的内容,说起来就想哭。”
在父母的眼中,小云是个乖乖女,“初中在乡上镇上的学校读的,成绩虽然不大好,但是老师从来没有说出来一个不字。”入读镇江S技校后,小云每个星期回家一次,每次回家只是待在家中,除了到超市买东西,很少出门。家里人以为自己的女儿还是初中的那个乖女儿,所以当女儿犯事的消息传来时,“一家人受到的打击是受不了的。”
小云的爸爸有点后悔当时的选择,是不是不应该把女儿送到镇江S技校去?小云在上了第一学期时曾经向家人抱怨:“这个学校很乱,感觉同学都不像好人。”她要求不上学了,但家人并没有理会,只是告诉她“不要惹事,别人瞎玩,你不要管。”案发前不久,小云一次打回家电话说:“学校又有人打架,110也来了。”家人在不放心的同时,也有些宽慰,孩子看不习惯这些事,应该没有学坏。接到派出所通知时,小云的爸爸自称当时就懵了。
第二被告小丽
16岁,一审被判犯强奸罪,需服刑两年,刑期至2007年7月20日
一审判决后,小丽的家人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父母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第三被告小华
16岁,一审被判强奸罪成立,需服刑一年六个月,刑期至2007年1月20日
“小孩可老实了,怎么会这样子?”小华的奶奶说这话时得到了一家人的附和。被用来形容小华老实的一个例子在几天采访中一再被其家人提及:小男孩个子不过1米6多一点,却有170斤的体重,很壮实的他却不敢一个人去超市买东西,每次都要有姐姐陪同。他的家在紧邻镇江S技校的一个小区内,家中很简陋,没有什么摆设,并不是一个经济宽裕的家庭。小华的父亲解释说,自己对一审判决不服却没有上诉的原因就是没钱。小华的父亲从外地来到镇江后,经过多年打拼才让一家人在镇江立足,眼看儿女就快成才,却“摊上了这么一摊既丢人又窝囊的事”。
他形容小华是自己的“一块宝”。小华的父亲是个在外面揽活干的建筑工头,母亲无业,夫妻俩经常在外面的工地上忙活。为了养活这个家,他回忆自己当年是“白天在外面打工,晚上还要到一个一个垃圾箱去捡垃圾卖钱”。他对小华一直灌输的理念是“我们是外乡人,不要惹事。”而当小华犯错时,他会被父亲要求跪在墙边,面壁思过。在小华父亲的眼里,小华一直很乖巧,“如果我在外面干活不顺心,小华会看我的脸色行事,马上把香烟、打火机还有茶水端到我面前来。”被称为“胆小,不惹事”的小华怎么成了一个少年犯,一家人想不通,也一致认为是受另外两个同案女孩的唆使所致。
小华的卧室还保留着他走前的样子,记者在书桌的杂物里发现了一个练习本,这是小华的记账本,小华在上面记着自己的日常开销,在每天的早饭、午饭、洗澡等开销的后面,都有一栏写着“烟”。从账本来看,小华几乎每天都买香烟,价格从4元到7元不等。但这一切,他的父母并不知道。快报记者言科张大卫
法制教育缺失
酿成的悲剧
在分析这个案子时,南京财经大学从事法学教育的朱彤老师更愿意从教育的角度来观察。
“环境影响了孩子们处理问题的方法,显然他们选择的是不正确的方法。”朱彤认为,和“问题少年”一样,此案中的涉案者所处的学校、家庭以及社会环境都需要承担责任。朱彤从事刑法研究已有数十年时间,经常见诸于报端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报道让她印象很深,“这些事情在一些类似于镇江S技校的中专、中技学校,甚至一些生源较紧张的高等院校中,都普遍存在着。”
她认为,这与学校的学习氛围、学生的素质以及学校管理的方法有密切关系,“生源差的学校往往会忽视,甚至是纵容学生违纪以及轻度违法行为”。虽然不一定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但一些小的违法中,犯罪的苗头却很普遍,“比如说敲诈勒索,以暴力解决同学间的纠纷,都很容易转化成犯罪”。
同时,未成年人本身对外界事物的认知能力较差,没有形成健康正确的价值观也是另一个主要原因。“此案中,男孩被家庭严厉管教,他可能因此变得胆小怕事,愿意去顺从于暴力或者是胁迫,加之没有正确的法律意识;而那个离家寄宿在学校的女孩,因为没有了家长的管教,如果她自我约束能力较差,所处的学校环境又没有好的氛围,放纵自己的可能性就非常大。”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中最重要的组成,过于严厉绝不是最好的教育方法,家长对孩子心理以及所处环境的正确判断,并加以引导也同样重要。
朱彤认为,一些时候,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孩子们往往想用标新立异去引得别人注意,以藉此得到心理上的满足,但其选择的却不是积极健康的行为。比如抽烟,再比如此案中以暴力去“征服”同学,以获得同学“尊重”和畏惧的那两个女生。从以上这些角度分析,朱彤认为此案的发生并不是偶然。
她呼吁中小学应当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如果让我评价现在中小学的法制教育,我只能说是做得远远不够,这是肯定的。法制教育并不是要告诉孩子们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而是要告诉孩子们什么是他们容易触犯的法律,什么样的行为已经走在了犯罪边缘,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朱彤替孩子们惋惜,因为无论如何,四个孩子,四个家庭将因为教育的欠缺而面临无法回避,也无法挽回的伤害。
(因涉及未成年人,文中受害人、被告人及在校学生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