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遏制报业恶性竞争,在云南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局的主持下,云南省内4家文化生活类报纸《春城晚报》、《都市时报》、《云南信息报》、《生活新报》日前签订《报纸发行自律协议》。根据协议,自10月1日起,云南省社会文化生活类报刊征订使用统一收据,不得自行印制征订收据。凡对开8版以上的报纸,市场零售价每份不得低于0.5元。报纸的批发与零售的差价不得超过30%。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张德文介绍说,云南省原有社会文化生活类报纸七八份,经过几年竞争,目前剩下4家,报纸发行和新闻、广告、人才的竞争愈演愈烈。有的报社急于扩大发行,吸引广告,用超低价发行报纸,最低时,一份30个版及以上的报纸一年的订价仅为36元。
云南省有关部门认为,报业市场畸形的、不健康的竞争,对报社来说是一种自杀性行为,也造成国有资产和资源的巨大浪费。据测算,一份四开30个版面以上的报纸,仅印刷费就需要1元多。如果一份报纸的日发行量为20万份,每份零售价为0.33元,那么因超低价发行,一家报纸一年的损失就达4800多万元。如此,4家文化生活类报纸每年的损失近2亿元。
根据这次签订的自律协议,各家报社约定向云南省有关部门交付保证金20万元。一旦违约,保证金立即转化为其他未违约报社的经济补偿,违约者还必须重交20万元保证金,屡犯屡罚,直至守约遵规为止。(记者 宣宇才/昆明9月5日电)
中宣部等通知规范报刊发行秩序 制止恶性竞争
各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根据中央的有关精神,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工作:
一是近期要对本地区报刊发行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发现各类恶性竞争行为,要根据有关法规规章予以制止。
二是及时了解本地区报刊出版单位的征订发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和管理,加强监督,把制止和防止报刊发行不正当竞争纳入议事日程。
三是督促本地区报刊建立行业自律和协商机制,促成签署报刊业自律协议,建立报刊价格调整申报制度和“同行议价”的协调机制,使本地区的报刊竞争逐步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对擅自变更办刊宗旨的报刊,坚决制止,及时纠正;对擅自出版各类专版、专刊、增刊、专辑,搞一号多刊或变相一号多刊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五是认真研究本地区报刊总量布局,作出科学规划优化报刊结构,防止资源过剩造成过度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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