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9月12日电(王攀、陈媛)广州市纪委12日公布了《广州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任务分解表》,提出了一份“十年反腐工作时间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到2007年,建立市“一案双查”制度,出现腐败现象后一手查违纪、一手查领导责任,强化对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根据该《具体意见》的,广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将从今年起至2007年,初步形成符合广州实际、具有广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整体格局和工作机制,使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到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且与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到2015年,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广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和《任务分解表》起草过程历时两个多月,先后经历了提出方案、调查研究、汇总情况、形成初稿、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和上报送审等阶段。经反复修改,先后五易其稿,最后才形成了正式文件。
据他介绍,该《意见》把中央、省委的要求与广州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广州市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形成的基本经验,有选择地借鉴省内外反腐败工作的有效做法,突出了“广州特色”:如在“教育”方面,多年坚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在“监督”方面,长期开展基层评议机关活动;在“惩处”方面,始终坚持严厉查处违纪违法大案要案的原则;在“改革”方面,不断探索和规范要素市场建设,率先实行统一发放工资津贴和实行政府投资代建制,加强源头防腐工作等,都在《意见》中得到体现。同时《意见》提出了一些特有的、前瞻性的措施,如提出“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建立广州市廉政信息网络,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领导干部廉政监督”等。
此外,《意见》坚持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出台了与之相配套的《任务分解表》。在《意见》中,广州市纪委把各项任务进行了比较细的量化、具体化,也为每一项具体任务如“建立健全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建立健全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等制定了“时间表”,做到切实可行,具有操作性;在《任务分解表》中,则不仅有任务分工,还进一步具体到完成每一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及落实时间,对《意见》中提出的148项具体任务所涉及的60个市直单位,以及其中27个牵头单位的任务,都一目了然。
为确保构建广州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意见》还有针对性地提出要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的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预警机制和保障机制。今年,广州市成立了“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局以上单位都要建立健全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工作机制,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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