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晓明)昨天,北京市证章厂原厂长赵长春因私分企业279.6万元拆迁款在东城法院受审。他在法庭上称,检方指控自己贪污太牵强。
昨天与赵长春一同受审的还有证章厂的3名职工焦梅媛、庞崑平和李秀花。该案中同样被控贪污的法律顾问盖仁生在逃。检方指控,赵长春等人伪造该厂办公用房租赁协议,私分拆迁款279.6万元,其中赵、庞、李3人各分得53.9万余元,焦梅媛则分得63.9万余元。
昨天,51岁的赵长春神色黯淡,回答法庭提问时声音很低。他说,涉案拆迁房位于农展馆,有300多平方米,是上世纪80年代接收农展馆人员换来的。拆迁前由焦梅媛租用。2002年,他看到该房屋的拆迁公告,但拆迁公司告诉他,产权仍在农展馆。他一面请上级单位协调此事,一面与企业法律顾问盖仁生商讨此事。他们最后想到了通过伪造租房协议获取拆迁款的方法。在此过程中,又有3人加入,“庞崑平是厂里负责拆迁事情的;焦梅媛租了房子,还经常闹;李秀花组织能力沟通强,可以做多方工作。”于是,庞崑平找到房租契约,赵长春拿出厂里公章,伪造了5个人租用该房屋的假协议。他们最后将得到的279.6万元拆迁款私分。“我是被私欲冲昏了头。”赵长春说。
在法庭上,赵长春表示对他的贪污指控太牵强,“我工作几十年,还是比较谨慎的,作为厂长,我有权分配职工福利,没想到是贪污。”他说,企业早已经停产,注册职工700多人的厂子只有十几名行政人员上班,拖欠工资达一年半。包括他在内的多数职工没有分房,没有住房公积金。
虽然赵长春一直强调厂里的艰难,但法官问他厂里拖欠所有职工工资多少钱时,赵长春低声回答说,有100多万元。
昨天,法官在询问3名被告人后宣布择日再审。作者: 郭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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