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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严有松 执法力度谁保证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不同学校对于作弊行为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措施,这引起了一定的争议。在2004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北京大学考点的一些考生将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带进了考场,结果惨遭清退,不仅该科目的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而且其余科目也不被列入阅卷范围。
“有的学校管理得比较严格,有的则相对宽松,感觉上不太公平。”北京科技大学的一名学生告诉记者,他有一个就读于民办学校的老乡,去年期末考试的时候两次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却仅仅是被警告处分。
“《考试法》是对学校制定相关的措施的一种支持,也为学校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但各地的实施细则制定出来后,能否保证执法力度统一,也是一个问题。”首都师范大学的负责人表示。
孙东东也表示了类似的担忧:“各个学校根据自己的生源、层次,在执法水平上也就不一样。因此,《考试法》制定出来后,除了要保证各个学校‘有法可依’以外,‘执法必严’才是关键,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大监管力度。”晨报记者 赵王月
●他山之石 重庆明年实行《教育考试条例》
作为《考试法》的试点,重庆市明年将实行《重庆市教育考试条例》。考试法出台后,比如考生使用手机作弊就是违法行为,将按照司法程序进行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有策划行为的、精心组织的、大面积参与的作弊或舞弊行为,将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另外,重庆市目前每个考场都安装了监视系统,以后,如果监考老师监考不作为而出现作弊现象,相关部门会追究监考老师的法律责任。
专家称,这部地方法规的出台,将有非常深远的意义,全国各地也将纷纷在此基础上制定适合自身地区特色的考试条例。晨报记者 代小琳
●案例点评 教师参与场外答题
2005年6月8日高考综合科考试,贵州省纳雍一中考点第57考场的监考教师从一名考生身上搜出正在通话中的手机,经专案组调查,该校高三文科补习班5名同学请人参加考试,让其将考题抄出来,并请在外面的老师迅速将考题解答,然后用手机将答案输进考场。
点评:公职人员有舞弊行为将可能遭严惩。
网上倒卖四级答案
2003年1月,作为监考人员的西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师孔某私下将同场监考人员替换为同伙,领取试卷后,用电话将作文题目和要求告诉在家等候的同伙,并将试卷交由在考场附近等候的同伙带回家中。做出答案后,通过QQ将答案发送给外地买家,通过手机短信将答案发送给本地买家。
点评:团伙作案将被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雇佣枪手考四六级
2005年1月全国进行英语四六级考试,北京市某高校发现5名替考枪手并立即报案。经警方调查后,涉嫌制作并使用假身份证的5名在校学生和2名枪手被行政拘留。
点评:枪手、雇主都将受罚。
研究生考试偷看
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厦大发现有学生躲在厕所里偷看考试资料,即宣布该考生所有的考试成绩无效,并下发处理决定书。根据规定,如果考生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福建省高招办、省教育厅申诉。而考生如把试卷带出考场,厦大则宣布该考生该科成绩无效。
点评:学生今后将可申诉。(晨报记者赵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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