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县中医院及该县血液采供中心认为当年输血过程以及血液都符合标准,不对感染艾滋病毒担责
本报讯 (记者文创肖玉) 去年10月,綦江一位母亲王青(化名)与儿子虎虎被查出感染上艾滋病毒,两天后,王青死亡。孩子的父亲钟明(化名)思前想后,认为妻儿染病是源于三年前妻子产后大出血的一次输血引起,并与孩子一道,将綦江县中医院及该县血液采供中心告上法庭索赔150万元。
前日,綦江县法院进行了开庭前的交换证据。医院和血液中心称,当年输血过程以及血液都符合标准,不对感染艾滋病毒担责。
母子同染艾滋病毒
在诉状上,钟明和虎虎诉称,2002年9月20日,綦江县农民王青因临盆要生孩子住进綦江县中医院,当日下午,随着一阵哇哇啼哭,男孩虎虎诞生了。由于王青产后大出血,医院就给王青输了血。9月25日,王青出院。
虎虎的到来给40岁的钟明和王青带来欢乐,夫妻俩觉得他们这个家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家庭。但是好景不长,噩梦笼罩了这个幸福的家庭。
去年5月,王青开始出现反复咳嗽、咳痰、胸痛等症状。去年9月28日,王青到新桥医院治疗,后又到市传染病医院治疗。
10月2日,王青又住进传染病医院。15日,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IV—1抗体确认检测报告单显示,王青母子俩的HIV—1抗体为阳性———母子俩都感染了艾滋病毒。
10月17日,王青因病撒手人寰,而两岁的虎虎也成了一个艾滋病感染者。
原告认为,其根源就在于当时妻子产后接受了綦江县中医院的输血,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綦江县中医院及綦江县血液采供中心要对王青感染艾滋病毒并致死负责,以及儿子也被感染艾滋病承担责任。
钟明和虎虎向上述单位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死亡补偿金等共计150万元。
不会考虑庭外和解
“我们要将官司打到底,不考虑庭外和解。”昨天,綦江县中医院和綦江县血站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态,事关单位信誉,哪怕是一分钱,他们也不愿意赔。
綦江县中医院行政院长向世伦在谈到官司时说,他们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操作,不可能出现患者在医院感染艾滋病的可能。向院长同时提出了疑问:疑问一:“潜伏期”太短
向院长说,从产妇住进医院生产到确诊死亡只有约两年时间,而按照病理,艾滋病的潜伏期一般在3到5年,从时间上看,患者不可能是在医院感染的。疑问二:为什么小孩感染而丈夫不感染
向院长认为,产妇王青是产后大出血接受输血的。如果确是输血感染,只能是产妇在感染艾滋病后,通过母乳传给了小孩。但从已掌握的艾滋病传播途径看,性传播比母乳传播更容易。然而,从王青出院到发病的一年多时间里,丈夫钟明没有被感染,小孩却被母乳感染了,这明显不合常理。
向院长说医院对这场官司有信心,一定会坚持走司法程序,为医院讨一个清白。
綦江县血站孙站长也表示,该血站是辖区内唯一一家合法的采供血单位,一直都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从没出现过问题。所以,他们也会坚持诉讼维权,从没想过要和解。
专业鉴定已经开始
因医院和血站提供了近百页的相关证据材料,双方对各自出示的证据都让对方进行了质证。
由于整个事件涉及到医疗方面的专业知识,法院决定让医院和血液采供中心向渝中区医学会申请对该事件的整个过程进行专业鉴定。据了解,鉴定工作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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