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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改变”的命运
邵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石民生曾表示:“ 12 · 20" 事件中,作伪证者是祸根,害了邵阳,害了大家,要将他们绳之以法。”原邵阳市委书记蒋建国对此事件也先后批示:一定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严肃依法惩处打、砸、抢、烧犯罪分子、作伪证者和幕后指使者,不要受外界因素的干扰。
但为何“ 12 · 20 ”扛尸事件的主要肇事者至今依然逍遥法外?警方曾对媒体记者说:“当时参与者太多,分不清谁的责任大,故不能采取法律手段。对于作伪证者,并没有造成傅的人身伤害,从情理上也不能立案。”
两年中,傅中意一直在为自己讨要说法,但历程颇为艰难: 2004 年 3 月 27 日 ,向邵阳市公检法系统呈送“强烈要求政法机关依关惩处 12 · 20 扛尸事件中打、砸、抢、烧等犯罪分子”,至今未果; 2004 年 3 月 28 日 向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公安局递交三份“被打、砸、抢、烧物品初步清单”,一直未予侦查; 2004 年 9 月 26 日 向邵阳市双清分局、双清区检察院递交“控告状”,要求对作伪证者刑事立案,一直未见行动。
此间,死者邓节生的家属则也一直在向傅索赔,邓妻唐有银以傅中意“猛力将原告之夫推倒在地造成其死亡的严重后果”为由,要求承担民事赔偿。傅向法院请求:“原告理由不能成立,已为公安查实是伪证,且原告诬告被告,要求法院驳回原告上诉”,法院没有采纳。
但法院推翻了栽赃于傅的各种伪证,查明了傅与邓当时并无任何肢体接触,不过,法院认为傅中意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按本案计算的赔偿总额 4O% 划分……承担 86381.48 元。”
傅不服,上诉至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已于 2005 年 8 月 1 日 开庭,尚未做出判决。
傅多次激动地对记者表示:如果没有其他办法,摆在自己面前的就只有走极端一条路了。
记者看到,邵阳市委上呈省委的那份汇报材料中清清楚楚地写着:“ 2004 年 3 月 8 日 ,专案组在原有调查的基础上,又一次把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的何广东,故意损坏财务的邓红清等带回邵阳市讯问,经过反复教育终于把非法侵入住宅的嫌疑首犯邓胜利、何广东,故意毁坏财物的邓红清的基本事实查实。同时,查清了刘小林等人作假证的基本事实。”
材料又称:“到 6 月 30 日 止 (2004 年 ) ,两起治安案件处理完毕。傅中意被行政拘留 15 天,扛尸入室、毁坏财物的何广东、邓红清分别给予行政拘留 15 天、 10 天的治安处罚。上述处罚是依法、公正、有效的。”
傅中意对此颇为费解:这起罕见的扛尸事件就以简单的治安案件定性?打砸抢人员造成我公司、家庭受损数百万元,却只是一个拘留十几天的治安处罚即宣告结案?处罚“依法、公正、有效”之说从何而来?
因为一件琐事,一个局长意外猝死,一个商人的命运被“彻底改变”,这场荒唐离奇、震惊全国的“扛尸”案何时才能划上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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