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周皓)9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北京举行个税法修正草案举行专题立法听证会,也使得社会各界对个税调整内容讨论逐渐进入高潮。记者在连日的采访中发现,关于“1500元”的免征额及其“一刀切”的规定是否合理的争议最引人注目,也最为激烈。
个税法修正草案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市民说的“个税免征额”)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但在广州、深圳,实际免征额已达到1600元,如按草案规定,两地市民则可能比以前还要多交税。
对此,来自广东省的听证会市民代表杨钦认为,“免征额定在2000元比较合适”。
在杨钦看来,近几年广大市民用于生计的必要费用已大幅度增加,尤其是低收入群体供养人口多,再加上用于上学、治病、住房等方面的费用。“相当一部分家庭人均负担超过了每月1500元”。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2000元的起征点也许适用于广州等沿海城市,但对月人均收入千元左右的一些内地城市来说,无疑是偏高的。
同时,草案中并未提及专家预测的“允许各地在一定幅度内自行浮动”,意味着全国都要按1500元的免征标准执行。
但多数市民认为,目前,在广州、深圳等城市,1500元的月收入只能满足普通市民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交通费、餐费、房租……我一个月赚2200元才刚刚够花,再让我交税,基本上就月光了。”在太平洋电脑城打工的李先生说。在采访中,很多市民都希望免征额能体现地区差别。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俞志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在许多发达国家收入只是一个纳税的基数,“而最终缴纳多少,要根据地区物价水平、家庭总收入、供养人口等家庭状况来通盘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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