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9月23日电(记者李钧德、朱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庞大的乡镇机构已成为农民负担反弹的最大隐患。为了减轻行政运转成本,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日前,河南省委、省政府做出决定,对辖区人口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乡镇进行撤并。
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河南省农民负担连年大幅度下降。截至目前,全省农民已累计减负101亿元,人均减负约138元。随着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原有的深层次矛盾也开始凸显,尤其是乡镇机关“食之者众”的现象比较严重。在一些中小乡镇,辖区人口只有一两万人,供养的干部职工却达到二三百人,不仅使乡镇财政不堪重负,而且有可能造成农民负担反弹。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行政运行成本过高这一问题,河南省着手对部分辖区人口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乡镇进行撤并。具体标准是:平原、丘陵地区原则上不保留3万人以下的乡镇,山区原则上不保留面积不足100平方公里、人口不足2万人的乡镇。
据河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这一标准,全省大约有470多个乡镇需要撤销或合并。按照两个、三个并一个的原则,全省大约可以减少乡镇200余个。
为了支持乡镇撤并工作,河南省政府还决定,每撤并一个乡镇,由省财政一次性给县级财政补贴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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