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9月27日电(方言、张亚娟)近年来甘肃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且形势严峻。全省公安机关查处的未成年刑事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作案成员的比例由2000年的10.2%增加到2004年的16%,20%少年犯是在校生,有的地方甚至高达30%以上。 据调查,特别令人担忧的是,未成年人中有不良行为的群体正在日益扩大,潜在的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逐渐增多。另据兰州、武威、陇南等地监狱反映,在押犯中35岁以下、文化程度初中以下的青年占70%,其中以18岁到25岁为主体。
据甘肃省人大的有关调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六大特点:一是侵犯财产类犯罪占很大比例,2004年甘肃省检察机关起诉涉嫌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罪的未成年人占被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70.5%;二是暴力倾向明显,通过暴力实施的侵犯财产类犯罪以及强奸、伤害、杀人、绑架等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约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0%;三是结伙犯罪突出;四是低龄犯罪、在校学生犯罪占一定比例,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16岁-18岁年龄段,该年龄段连续5年约占甘肃省未成年人犯罪的83%左右;五是闲散未成年人犯罪突出,1998年以来全省法院判处的闲散未成年人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90%;六是犯罪突发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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