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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数月非法获利近百万
在看守所,何居友交代,47岁的他一直没有正当职业。今年初,在上海卖淫为生的妹妹何晓瑛回四川老家,看到哥哥生活窘迫,便让他上网到聊天室里为她招揽嫖客,兄妹二人合作了几个月,收入也仅仅够维持日用。
今年4月,何居友寻思着要把生意做大,便让何晓瑛在上海招募卖淫女,收取每人每天700元“信息费”,由他雇佣的“枪手”为她们上网招揽嫖客。每个卖淫女都以自己的名义开一个账户,并把配套的硬卡和密码给何晓瑛,由她寄给在四川的何居友。只要卖淫女这一天想要“工作”,就往账户里存入700元“信息费”,然后短信告知何居友,后者确认钱款到位后,便让“枪手”以该卖淫女的名义上网发布“招嫖”信息。
在四川绵阳,何居友雇佣了9名“枪手”,根据每人打字速度的快慢和网络技术水平给每月1000到1500元不等的薪水,由他们冒充女性,以各种诱人的、具有挑逗性的昵称在网络上发布“招嫖”信息,并和“上钩”的人进行初步交谈,达成基本意向后,便把卖淫女的手机和住所告诉此人,让他直接和卖淫女联系。
为了便于自己管理控制,何居友在自己住处附近租了两套房子,一套作为“枪手”的集体宿舍,一套用作上网的工作场地,同时还制订了详细的排班表,并指定了一名班长监督管理“枪手”的工作。
就这样,在直至案发的短短几个月时间里,何氏兄妹前后发展了十几名卖淫女,非法获利近百万元,二人不仅在绵阳购买了一套住房,还在北京分期付款购置了一套住房。
目前,何氏兄妹等涉案人员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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