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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西安东郊高楼村发生严重暴力袭警案,一辆出警车被十几名歹徒砸烂,《华商报》供图 |
观点解析:伤亡1286人 暴力袭警是坏警察造的孽?
袭警多发缘于执法过于“人性化”?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张悦、实习记者李莹/北京报道
“警察不是收钱的”
——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
警察工资低、福利差的问题,当然也需要重视、需要解决,但远不如“警察收钱搞执法”问题紧迫、重要
今年4月份以来,西安发生多起袭警事件,9月19日西安市公安局专门就袭警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长批示要严厉打击犯罪分子。针对这个问题,《瞭望东方周刊》专访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王教授说:“暴力袭警并不是一个新问题,而是中国公共安全领域内长期存在的诸多严重问题中的一个问题。”
《瞭望东方周刊》:袭警事件为什么在陕西等地频频发生,这和环境有关吗?
王太元:是,有关系的。一般西北和东北会相对多一些,像上海、江苏等地的治安环境或城市经济发展较快,人们的素质也高一些。
《瞭望东方周刊》:你觉得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暴力袭警现象频频发生?
王太元:不能把暴力袭警片面、肤浅地归罪于警方,更不能简单机械地仅仅从警察个人找原因,应该对它作综合分析。
第一类原因:社会矛盾冲突被错误地集中、偏转到警察身上。
首先,工作特点使警察本来就容易受到各种社会矛盾的冲击:警察既经常接触公众又广泛干预其生产、生活甚至直接影响其诸多权益,自然容易成为对各种制度不满者的攻击对象。
其次,社会各方面、各层级各类制度的缺失、错位与越位,在较长时期日益严重地积聚着诸多社会矛盾,积淀成暴力袭警行为不断增多的社会基础。
第三,社会对警察角色定位、行为评价体系的偏差,使警察不适当地成为社会矛盾的聚焦点、社会压力的集中处。
第四,反社会行为日益暴力化造成非确定对象袭警(袭击并未直接侵权、甚至并无过错的警察)行为的多发:“冤有头,债有主”,本身未侵权、无过错的警察个人,肯定不承受本应由其他警察、整个警方甚至整个社会该承受的冲击。
《瞭望东方周刊》: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对警察权益的保护还做得不够?
王太元:这是袭警现象的第二类原因:警务权益依法保护存在多方面的缺失。
警务法定规范的缺失,在导致警察违法犯罪的同时诱发或者助长了袭警罪错行为。比如孙志刚案件,如果像境外警察那样实施强制时必须进行人身伤害检查、确认,被强制人在移交过程中被伤害的情况就不大可能发生,可惜的是,诸多人身强制行为至今没有全面、严密、可操作的法定规范,而确保被强制人生命、身体权益的法律规范、尤其是法定警务规则的严重缺失,既使警察容易侵害公民权益、导致警务错失,也使公众容易暴力抗拒警务、引起严重警民冲突甚至袭警违法犯罪。
《瞭望东方周刊》:目前还没有对袭警者惩罚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现在袭警者的惩罚力度是怎样的?
王太元:新世纪以来,很多政法领导、专家学者呼吁增加袭警罪,但至今未见立法机关的明确回应,这也是导致袭警罪错日益增加、愈演愈烈的因素之一。拐卖人口是大案重罪,解救被拐卖人口的执法活动应当没有什么可以抗拒的“理由”了吧,但是,解救被拐卖人口的警察被人围攻的情况时有发生,警察被打死、杀死的案例也已出现过多起。
警务活动需要严格监督,也就需要有效保护,监督严格而保护软弱甚至有监督而无保护,“警察是新弱势群体”就并非怪话而可能成为现实。其实,设立袭警罪并不仅仅保护警察,也能更有效地保护执法相对人。
《瞭望东方周刊》:那么在警察方面,对于警察执法等情况,应该如何监督?
王太元:警务监督的凌乱甚至越位、错位客观上掩护了袭警行为。还在两三年前,我就讲过,中国社会对警察的监督、警务的监督,主要不是多了、少了的问题,而是乱了甚至错了的问题。例如,整个社会有纪检、监察、督查、统计、审计、检察、媒体、执法相对人等各方面各层次的监督权利与责任,却没有依法合成对所有警务活动全方位、全过程、全体人员的监督,而是没人发现问题时大家不闻不问甚至齐声称赞,一旦有人提出问题大家就一拥而上、人人喊打。
再比如,公众、舆论依法有知情权、监督权,但你的知情、监督必须合法,你可以批评警方工作没做好,也可以帮助其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但不宜直接提出具体行为要求甚至直接下达行动指令,因为你的责任和权利是监督,而不是干预被监督行为,更不是直接取代被监督者。
《瞭望东方周刊》:这是否也有机制方面的因素?
王太元:警务的物质技术保障水平不高、机制不科学。
第一个物质技术保障问题是警力严重缺乏的问题。从数量看,中国每一万人只有13名警察,不仅无法与发达国家比,甚至与多数发展中国家也不能比;从结构看,不合理的人事制度与薪酬制度的长期作用,使有限警力的分布严重失衡:机关多,基层少;领导者多,实战者少;城市多,乡村少,西部乡村就更少……这诸多问题,都不是警方自己可以解决的。
第二个物质技术保障问题是警察的教育训练问题。“打铁先得自身硬”,不可否认,多数警察没有上过大学,这样的受教育水平当然难于适应当今社会形势。但是,警力严重缺乏而任务不断增加,百万警察日夜忙碌,既没有时间去学习,也没有经费支持他们去学习,还没有充足的学校、师资来支撑他们的学习。因此,想方设法提供保障,组织警察大练兵,确实是对中国警察的真心关怀、切实保护。
第三个物质技术保障问题是警察装备问题。中国警察装备保障的严重不足和方向偏差,是袭警行为日渐增多、危害增大的重要原因。交通、通讯、武器、械具各方面装备的缺乏是明显的,但更严重的问题是装备思想的偏差与保障体制的不完善:装备警察与装备军人有根本区别,汽车、电台、计算机之类工具很需要,枪支、警棍、手铐等限制、攻击性武器器械也需要,但防刺手套、手持盾牌、防刺衣、防弹衣等防护装备更重要,高压水枪、催泪弹、眩光弹、染色弹、网枪等非致命、非伤害装备更重要。
第四个物质技术保障是警察的休息、锻炼与身心健康问题。从休息方面讲,“保证定期休假”目前不可能全面、长期实现,因为连每周休息两天的权利,警察都没能真正享有。除了“眼睛一睁,忙到熄灯”的日常工作外,每三四天一个24小时的值班,三天两头的备勤,时不时的警卫、保卫之类勤务,都不可能允许警察按部就班地回家休息,更不要说面对群众随时随地的报警求救,警察必须在5分钟、10分钟内立即赶到了。
第五个物质技术保障是依法正确处理警察与钱的关系问题。我近年来不只一次提出,中国目前无条件谈“从优待警”,更不要提“高薪养廉”等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口号,当务之急是首先解决“警察收钱交政府”、“警察收钱搞执法”两个问题。公安机关用钱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但不管几条线算账,却总是从你上交的钱里面返还一部分,而不是“实报实销”的切实保障。这种多收多用、不收没得用的财政保障格局,既是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三乱”的根源,也是个别警察腐败的根源。警察工资低、福利差的问题,当然也需要重视、需要解决,但远不如“警察收钱搞执法”问题紧迫、重要。
古今中外,警察都是用钱的而不是收钱的,让警察收钱,不管是多么正大光明地收钱,警察都无法保持自己的良好形象。只要能切实解决警务保障问题,警察乱收钱、乱用钱甚至挪用、贪污钱的现象,自然会大为减少,警察的社会形象自然会改善,无端袭警的现象自然会减少。